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许多养狗一族甚至将爱犬视为自己的亲人,而一些狗的种类也是价值不菲。近日,上海一男子就盯上了他人饲养的白色比熊犬,趁狗主人不备伺机偷走,目前,该男子已被提起诉讼。
监控画面显示:今年2月16日傍晚6点,江某独自一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送外卖至崧复路上某快递公司宿舍5楼,离开时发现被害人所养的一条白色比熊犬一路跟随其至宿舍1楼。
江某一时间起了贪念,在把玩了这条小狗几分钟后,径直将这条狗抱上了自己的电瓶车。但是,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江某却一再辩解称:他认为这条狗是被遗弃的,所以他才把狗牵走了。
罪嫌疑人江某:”当时我以为狗是被遗弃的,正好我又是养狗的。我的想法是,这条狗有皮肤病,在家里养的小狗有皮肤病的几率很小,当时就没想那么多,以为它是被遗弃的。”
但是,看看新闻Knews记者看到:这条在嫌疑人口中所称的"被遗弃"的比熊犬,其实身上干干净净、毛发整齐,而在江某随后的坦白中称:他后来也觉得自己这么做不妥当。 画面显示,江某将该犬放在自己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外卖箱内,然后骑行离开。“然后就把它抱起来,过了一到两分钟左右,没人找,也没人叫它,就把它抱走,放到前面送餐的箱子里面,那个箱子是通风的,然后就骑回家了。” 随后,江某将比熊犬饲养在自己的暂住地家中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江某:”家里养着的,给它上了药,洗了澡。”
犯罪嫌疑人江某今年20岁,江苏来沪。经鉴定,这只被盗的白色比熊犬价值约为16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江2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务,涉嫌盗窃罪,已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经估价鉴定,这条白色比熊犬的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犯罪嫌疑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应当被判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提醒:爱狗之心并无不妥,遇到可爱的宠物,可以在主人允许的情况下与其玩乐,但不应起非法占有的心思。在此提醒大家遵纪守法,任何理由都不可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 记者了解到:狗主人在看护自己的爱犬时,并未栓绳索,导致这条狗蹿了出去,也给了江某一定的可乘之机。目前,嫌疑人已被提起诉讼 。
佰佰安全网提醒:爱狗之心并无不妥,但不应因此而产生非法占有的心思,任何理由都不可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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