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店老板与一朋友打赌 500 元,竟然以敢不敢去掀女顾客的裙子为赌注。近日,湘潭县石潭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在当地冯某某经营的一家夜宵店内,被一个叫张某的男子掀了裙子,警方查明,张某是与冯某某打赌后实施这一行为。目前,张某、冯某某均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9 年 5 月 23 日 22 时许,石潭派出所接到彭女士报警称其在石潭街上被人掀了裙子。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展开调查。经查明,当晚,在湘潭县石潭镇南区冯某某经营的饭店内,冯某某与在其店内帮忙做事的张某打赌 500 元钱唆使张某去掀正在店内吃宵夜的陌生女子彭女士的裙子,张某竟不以为意,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掀了彭女士的裙子,给周边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5 月 24 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 5 天。根据相关法律,公然侮辱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5 月 28 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警方对教唆张某违法的冯某某行政拘留 10 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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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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