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 年 2 月 8 日下午 4 时许,被告人黄某途经华容县章华镇田家湖村时,发现被害人肖某家大门未关,房屋周边及屋内均无人,黄某推门进入该屋的堂屋,看到右边房间(系肖某家卧室)木门虚掩便推门进入房间,在房内翻找物品过程中,被外出归来的肖某发现,肖某喊来邻居欧某将黄某控制在屋内并报警。
另查明,黄某因犯盗窃罪六次被判处刑罚,最近一次因犯盗窃罪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8 年 9 月 27 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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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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