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弹性休假制度,又上了多地政府的红头文件。目前,已经有安徽、江苏南京、河北、浙江、甘肃陇南、江西等地官宣“探索实施”“鼓励倡导”此举。
消费!消费!消费!很明显,“2.5天假”不是为了休假,打的是拉动疫情之后消费回补的算盘。
从刺激经济的角度看,消费已连续6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最强劲动力来源,2019年对全国GDP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成。然而,疫情之下,消费“速冻”。今年前2个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28.7个百分点。加之消费恢复比宏观经济恢复更为缓慢,让消费热起来,成为各地眼下的当务之急。
“2.5天假”本不必大惊小怪,因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一政策却一直争议不断。此前的争议点在于落地难,而最近的争议在于走偏了样。
早在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当时,就有10余个省份跟进。
但喊了许多年,真正落地实施的城市寥寥,背后的原因并不复杂。
一方面,制度设计上略显模糊,弹性休假停留在“鼓励”层面。各地出台的有关文件中,多表述为“鼓励推行”“鼓励实施”“倡导”“探索”或“支持”,就是没出现过“即日起实施”,也没出台专门的实施方案或细则。试想一下,工作量、雇工成本、KPI(关键绩效指标)在头顶高悬,无论是机关还是企业,谁能轻易“说走就走”,有几个算得上“有条件的单位”,弹性休假又会不会变成某一类人群的特权?
另一方面,“2.5天假”也不是免费的午餐。要在遵守法律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的前提下执行,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产活动,多出来的0.5天要么从年假里面扣,要么匀给其他工作日,甚至还有可能影响员工收入。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福利,不要也罢。
这一次又是如此。比如,江西此次在落实2.5天弹性假期政策时,提出“不得变相为周五下午居家休息”以及“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
基层工作人员日常加班非常普遍,有时连双休日都难以执行到位,这样的规定无疑又给基层徒增了负担。给“2.5天假”附加这么多条件,也让不少人断了多休半天的念头。
有网友调侃,工作人员好全能,既要复工复产保增长,又要用工资促消费,休息日不能休息,还要出去刺激经济。还有人说,“应该规定上班后交消费票据,达不到XXXX元以上视为变相居家休息”。
没想到的是,“用票据销假”一句玩笑话也成了真——陕西安康市提出,弹性休假人员凭当期市域内500元以上合规餐饮酒店景区消费发票请销假。
鼓励休假刺激消费的初衷,大家都理解。但促进消费,终究不能强制消费,更不能让民众靠多消费来“赎买”半天假期。提振消费的核心是如何让人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如何不把消费变成人们的负担,让老百姓真正有钱、有闲,也有消费的需求,这需要地方政府再细细思量。
( 责任编辑: 聂思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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