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危及了女性的人身安全。2015年的一起拐卖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仅拐卖妇女,同时还存有“骗婚”的嫌疑。
蒲城县已婚妇女曹某某独自一人带着户口本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被一同村村民诱骗到渭南市,该村民以“亲戚”身份欲将曹某某“介绍”给原来的同事为妻,同时索要6.6万元“彩礼钱”。家人得知曹某某被人拐卖欲作他人媳妇后,急忙报警解救被拐人员。
女子被同乡从蒲城拐骗至渭南
2015年8月6日上午10时许,蒲城县罕井镇东党村一村民报警称,自己25岁的女儿被人拐骗,准备卖给别人做媳妇。
据了解,被拐骗的受害人曹某某今年25岁,近期从丈夫家回到娘家东党村。7月30日曹某某带着家里的户口本准备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途中遇到了同村村民曹某(男)。
“曹某对受害人的自身及家庭情况比较了解,认为受害人精神较常人有点差距,便将其诱骗到渭南市。”近日,蒲城县公安局罕井派出所一办案民警说,受害人被骗至渭南市临渭区一旅社后,曹某电话联系以前的同事单某,准备将受害人介绍给单某做媳妇。
嫌疑人被抓获 被拐女子获救
单某称,曹某告诉他有个亲戚可以介绍,但需要给6.6万元的“彩礼钱”。两人还在渭南市见面。期间,单某和家人无意间看到了受害人携带的户口簿,并打算根据户口簿的相关信息到“女朋友”家打听其家庭情况。
当单某来到“女朋友”家时,才从曹某某父亲口中得知,曹某某已走失近一周时间,家人多次寻找不到。听说自己的女儿被人拐骗后准备卖给他人做媳妇,曹某某父亲及时报警。
根据单某提供的信息,民警于8月6日赶到渭南市,但嫌疑人曹某已带着受害人离开了原来租住的小旅社。民警通过单某配合,以见面商谈“彩礼钱”为由约出了嫌疑人曹某。当晚8时许,民警在渭南城区西潼路附近将嫌疑人曹某当场抓获,并解救了被拐妇女。
日前,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嫌疑人曹某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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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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