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河南许昌灞陵公园处许都大酒店内发生枪杀案,令人不解的是,当地法院在嫌疑人出狱后才告知死者家属判决结果,死者家属对此多次提出质疑,目前当地检察院介入调查此案。
近日,记者接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县政协委员王山得反映:其五弟王文献1996年在所经营酒店内被他人枪杀。法院判决15年后,他们家属通过律师复印卷宗近日才拿到判决书。对此,许昌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宣传处阎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正在调查原因。
相关司法部门出具的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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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局门前的死者家属
据王山得讲,1996年4月18日晚20时许,其五弟王文献在所经营的许昌市许都大酒店内被他人枪杀身亡。案发当晚,许昌警方告知家属案件已侦破,凶手已被抓。后来我们家人发现,当晚多名涉案人员刘某某、许某、马某某、尹某某等人并未受到警方控制,枪杀我五弟的凶手也没被警方抓获。直到两年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再次持枪致人重伤被抓后才供述出我五弟被枪杀一案。我们获知情况后,一直向警方询问情况,他们均以不便透露案情为由使我们家属对此案毫无任何消息。直至今年11月份,律师在复印卷宗时才发现当年枪杀我五弟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早已在2000年被法院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于今年6月份刑满出狱。可是当初其他多名涉案人员并未被追责受到法律制裁。
记者了解,对于王山得提出,为何没有按规定通知他们开庭时间和判决结果,以及告知他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致使案件判决15年后,罪犯已服刑出狱后他们才知道。许昌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宣传处阎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正在调查原因,此案是由警方侦破,检察院公诉,我们法院是根据当时检察院的公诉内容作出的判决。至于为何没有按规定通知被害人家属开庭时间和判决结果,以及告知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是公诉案件,一般由检察院告知被害人家属。此外,就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被害人家属还可以另行起诉。”
王山得和哥哥王付得向许昌市警方提出“当初其他多名涉案人员并未被追责受到法律制裁”的质疑。许昌市警方向其家属出示了一份盖有“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刑侦大队”公章的证明,内容显示:“1996年4月18日,灞陵公园处许都大酒店内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现场材料由于多次搬迁遗失。”
在王山得和哥哥王付得数次反映后,今年11月17日,许昌市警方对此案件再次作出书面答复,具体内容为“案卷因多次搬迁遗失,当年涉案枪支至今下落不明。以现有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链条,对许某、马某某、尹某某的行为目前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许昌市检察院在接到王山得及其哥哥王付得情况反映后,许昌市检查院介入调查该案。许昌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郭亚峰在接受法晚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案件时间太长,当年办案人员已退休,目前正在调查此事,需要时间。”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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