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滋暗长的暗流,终成喷涌而出的激流。对P2P平台e租宝的种种质疑,经由一场被警方调查的风波,终于从暗流成为激流。
12月3日,e租宝被警方突袭调查,并带走40余名员工的消息,突然传播开来。虽然e租宝运营方事后紧急声明,并向消息发布方发送律师函,但围绕着这家平台的种种疑虑,却并未就此消散。
成立只有一年半稍多的e租宝,依靠大量广告和高收益,创下了高达740亿元的累计交易量。“不光是投资者心存疑虑,整个行业都看不懂,只能说e租宝的发展,属于超常规现象。”有业内人士称,在P2P行业中,“看不懂”成为对这家平台最有代表的评价。
被查罗生门
12月3日晚间,自媒体“金融视界”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首先刊发了e租宝被深圳经侦调查的消息。该消息称,e租宝深圳分公司40余人被警方带走调查,原因是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存在自融等问题。
上述消息传出后,P2P中介网贷之家随即跟进,公开发布了一份数据,称e租宝2015年10月的借款标中,有大量借款企业在借款前,出现突击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行为。
由于线上、线下宣传力度较大、业务开展较快,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关注度,因而e租宝事件备受关注。
事件发生后,e租宝运营方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易融”)于12月3日晚间连发两份声明,声称员工被带走突查,只是深圳代销公司员工协助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12月4日,金易融再度发声,并向金融视界、网贷之家、另一微信公众号“钱业家”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称,金融视界在没有准确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即对网络信息进行解读,显然属于错误引导、混淆视听,对其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应在收到函件后立即删除上述信息,并公开致歉。
12月3日,金易融还表示,协助警方了解情况的人员,当晚已经全部放回。但接近深圳经侦部门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e租宝此次被调查,起因是有人举报其涉嫌非法集资,经侦部门随后采取措施,将40余名相关人员带走调查。但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大量证据不在深圳发生,于是将相关人员放回,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而对于“代销公司”的疑问,金易融至今没有披露相关具体信息。
“代销这个事情很难说,是不是代销,关键看有没有股权关系,如果没有股权关系,在法律上也是可以说清楚的,但实操中很难区分。”深圳某P2P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P2P行业,几乎没有平台采用代销模式,大家一般都是“自己卖自己的”。
对于上述疑问,e租宝方面截至发稿未予正式回应。12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发出采访提纲,向其了解代销公司名称、代销产品、双方合作起始时间、合作及取酬方式等信息,以及此次被查的详细经过、内容等信息,但截至发稿,对方未作任何回复。
迅速崛起
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e租宝的成交量极为惊人。据其公布的数据,2015年6月底,其成交额累计80亿元,而到了12月3日,这一数字已经达到惊人的740亿元,用户接近497万人,成交量不到半年的时间便增长了9倍以上,扩张规模相当于一家中等商业银行。
有市场人士指出,e租宝的主要营销手段,就是大量投放广告增加曝光率,以吸引投资人在该平台投资。此前,该平台曾在央视黄金广告时段投放广告,并在多个地方电视卫视频道投放广告,从而快速提高品牌知名度。
除了短期大量投放广告,e租宝的另外一大特色就是相对高息。
“我们做了三四年,也才做到几十个亿的规模,现在优质资产非常稀缺,e租宝从哪里弄到那么多资产?”某P2P人士称。
站在e租宝背后的钰诚集团,似乎是e租宝的强大支撑。据e租宝披露,目前其管理团队成员,基本全部来自钰诚集团,其董事长张敏,董事、首席执行官彭力等人,都是e租宝联合创始人。但根据工商信息,钰诚集团董事长为高俊俊,王之涣、张敏、彭力三人皆为董事。
钰诚集团是一家位于安徽蚌埠的民营企业,旗下涵盖了贸易、金融服务、高科技等产业,共有子公司等关联方20多家,金融板块保护钰诚融资租赁、e租宝等平台。此前有资料显示,e租宝的资产,主要来自钰诚融资租赁。
业务模式存疑
实际上,e租宝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模式,此前就已备受质疑。今年6月,就有投资者质疑e租宝存在自融、自己担保的情况,而且资金无托管、涉嫌资金池,项目披露也不清晰。
“在P2P行业,这些都是小事,关键在于资产端和项目端,是不是存在问题,这是大家一直都很困惑的事情。”上述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称。
此外,借款企业借款前突击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情形。而类似情形,早在今年上半年,就有投资者公开质疑。
12月3日,网贷之家曾发布一份数据,2015年10月,e租宝共计发布了649个借款标,涉及309个借款公司,平均每个借款公司2.1个借款标。而在这些企业中,有292家在借款之前,出现过注册资本变更,且距离发布第一个借款标的时间仅有33天。变更前,这些企业的平均注册资本为154万元,变更后达到2714万元。
此外,在上述借款企业中,有302家借款前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占比达97.7%。变更后,有32人在2家以上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即一人控制两到三家公司。
上述情形有例可证。以e租稳盈融资租赁债权第275期B为例,该项目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方烟台市华迪铸钢有限公司,前身为烟台华迪保洁有限公司。今年6月,该公司经营范围、经理、投资人等也同时出现变更。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经营范围变更前,烟台华迪的经营范围为保洁、家务服务,变更后则变成了铸铁件、铸钢件、模具制造。变更前,该公司注册资金仅为3万元,变更后则达到3000万元。一个多月之后,该公司就在e租宝融资3000万元。
但在近期,该平台已不再公布项目的借款方、债权转让方、担保方等信息。如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项目第1501期A项目,该平台公布的信息中,仅称借款企业成立于2013年9月,位于宁波高新区,业务包括研制电阻应变计、精密电阻、应变式传感器、机动车驾驶员智能化培训系统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还款来源则为借款方主营业务收入,并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租赁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理公司承诺对项目债权无条件赎回。
就连已经完成的项目也是如此。《第一财经日报》查询其早前完成项目,借款方、担保方、债权转让方的名称等信息,同样无法查到。
12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就上述疑问,再次致电e租宝有关人员,对方表示,此事将由其同事回复,但截至发稿,对方仍未有任何回应。
安全网新闻加点料:
P2P公司风险判断与选择的关键因素
(1)借出资金流向的确定性、自主选择性
无论P2P公司采取线上、还是线下方式,无论投资者亲自选择借款人、还是通过债权转让方式确定借款人,出借人最终都需十分明确地保证可做到以下几点:清楚明确的借款人、借款金额;对借款人具有完全自主的选择权;必要时可以取得与借款人的联系。P2P公司在业务流程上应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投资者就需要小心。
(2)借款人信用信息采集能力与违约惩戒力度
P2P公司应具备较强的借款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能力、有效的违约惩戒手段,来协助投资者科学筛选借款人、增加借款人违约成本、减低借款违约风险。
投资者可重点关注P2P公司对借款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能力,如:如何验证借款人自行上报的个人信息?采取网络面谈还是实地考察?如何采用央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是否加入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MSP)等同业征信平台深入了解借款人在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信用信息等。P2P公司在借款人信用信息采集及验证方面的工作越深入、投入越大,投资者安全性就越有保障。
另外,投资者还应关注P2P平台是否对违约人具备有效、合法的惩戒手段,这是约束并减少借款人违约的重要途径。投资者可关注P2P公司在无法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不能将借款人违约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情况下,如何惩戒威慑违约人。目前少数P2P公司直接在互联网上曝光违约人信息的做法存在争议,而加入MSP等同业征信平台,使违约人违约信息共享至行业征信数据库是P2P公司当前可采取的一种有效惩戒手段。
(3)个人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投资者没有精力或能力对借款者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与管理, 绝大多数P2P公司承担了该部分职能帮助投资者把关,能否把好关非常重要。投资者可从P2P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人员规模、采用的风险识别技术、是否使用量化风险模型、风险管理团队主要领导者金融工作背景、公布的坏账率水平(通常小于2%)的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判断。
(4)坏账率
P2P行业领先者的坏账率可控制在2%以下,与银行的平均水平基本相当,非行业领先者坏账率则远高于2%以上。
投资者在了解P2P公司坏账率的同时,还应关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坏账率是由第三方专业公司鉴证公布、还是由P2P平台自行发布;第二,坏账率对外公布的频率;第三,投资者是否可以定期得到自己名下的借款人违约情况报告。P2P公司在这些方面做法越规范,其风险管控能力就越可信。
(5)担保形式及风险保障程度
P2P理财的担保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类型:无担保、风险保证金补偿、公司担保(P2P平台直接担保、或专业担保机构担保)。
对于无担保的方式,投资者需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取舍。
风险保证金补偿,是指平台公司从每一笔借款中都提取借款额的2%(与2%坏账率对应,P2P公司通常的提取比例)作为风险保证金、独立账户存放,用于弥补借款人不正常还款时对投资者的垫付还款。风险保证金不足弥补投资者损失时,超出部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但投资者可以自行或委托P2P公司向违约人追偿剩余损失。
风险保证金补偿方式投资者可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平台公司风险保证金提取的比例、该比例与公司坏账率大小关系、风险保证金上期期末余额与本期代偿数额的比率(反映代偿当期借款的保证程度)。
公司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长期小于坏账率时,风险保证金的积累可不断增加、否则就会入不敷出而逐步减少;风险保证金上期期末余额与本期代偿数额的比率反映了保证金对当期垫付借款的保证倍数,这个值通常在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对应的数值附近波动,如2%上下,若数值大幅度小于该比例,则表明风险保证金无法长期有效垫付到期的违约资金。
采用公司担保方式的P2P借贷目前数量不多,直觉上大家会认为由公司提供担保会很安全,但却未必,提供担保的公司自身出现问题、丧失担保能力在各个行业领域都是常有的事。投资者除关注提供担保的公司整体实力外,还需了解该公司自有净资产与对外担保总金额的比例。
国家对专业担保机构的要求是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其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 如果是非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直接就由P2P平台进行担保,投资者就更要明确该公司净资本与对外担保责任余额的比例情况,P2P公司担保倍数突破10倍在业内较常见,最好有约定可以定期得到这一比例,否则,你尽可以将它作为无担保看待。
(6)其他
除上述因素外,投资者还可以从平台成立时间长短、注册规模大小、营业网点布局多少、收益水平高低、采取何种模式(线上线下)等方面,对P2P公司进行初步分析选择。
如果遇到P2P理财收益水平始终较业内其他机构高出很多、成立时间短、注册规模小、采用线上模式、营业网点单一,同时上述提到的其他关注因素多数难以给出准确判断的平台公司,还是避开为妙。
(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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