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族”为了赚钱,竟然不惜让人将自己的锁骨敲断。近日,博罗法院判处了一宗诈骗未遂案件,为了“发财”不择手段的年轻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为赚钱让人敲断自己锁骨
陈某是湖南怀化人,今年28岁,身高一米七五有余,去年6月从老家来到东莞市找工作。没想到一年时间过去了他都没找到份正经工作,也没个固定住所,一直在东莞厚街镇一带流浪。今年6月8日晚上,陈某在厚街广场闲逛时,一名陌生男子主动走过来问他想不想赚钱,陈某立即回答说想。第二天,该陌生男子便把他带到了惠州博罗县福田镇。
在福田镇,他见到了一位“老板”,这位老板告诉了他一个赚钱的机会。“他当时对我说,他们会帮我在肩上搞点伤,然后让我再找辆经过的车子,假装被撞倒,去到医院之后我什么都不用理就能搞到钱了”,陈某在公安机关问话时供称。当晚,“老板”带着几名男子和陈某一起在外面吃了晚饭,随后其中一名叫阿建的男子和陈某便住进了福田镇的一间宾馆。在宾馆,阿建让陈某洗完澡之后躺床上休息一下,并告诉他到时会有一名“医生”过来。“到了晚上9点多,医生就真的过来了,他在我肩膀上搞了一点伤,很快我就又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左手的锁骨已经断了”陈某说。
遭“碰瓷”女司机报警
6月10日晚上21时许,“老板”开车将阿建、陈某等五人一起载到了石湾镇波水工业区,随后阿建和陈某一起下了车,另外一名男子从车上拿出一辆自行车。这时,远远看到有一女子开着辆黑色大众车过来,该男子便用单车搭载陈某故意往大众车的方向摔倒。陈某躺在地上后,阿建就跑过来拦住大众车,要求司机阿玲陪同到医院检查。
经检查,陈某左锁骨断裂,陈某与阿建便称其左锁骨受伤是被阿玲驾车撞倒所致,要求赔偿7000元。阿玲表示事故发生时自行车与自己驾驶的小车之间有4米多的距离,根本不可能是自己撞到的,不同意赔偿。直到凌晨2点阿玲纠缠不过,对陈某说其同意支付5500元,但得到交警处写一份证明。随后,阿玲便走到一旁报警,阿建一见情势不妙借口称要回去休息拉着陈某就跑,谁知陈某因左手锁骨太痛无法行走,而被接到报警的民警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陈某主动交代了其与阿建、“老板”合伙以骑自行车相撞的方式诈骗的犯罪事实。
嫌疑人称被蛊惑:
“要赚钱,年轻人就要博一下”
本案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在公诉机关问陈某为什么会同意他人将自己的锁骨打伤,陈某回答称,“当时老板跟我说,想要发财就要不择手段,年轻人就得博一博,我就想着要快点弄点钱,搏一搏没关系的,没想到这样的做法竟然是犯罪。”
博罗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陈某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已于今日发生法律效力。
安全网提醒广大车主,如遇到“碰瓷”现象,应及时报警。
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违章驾驶,很多“碰瓷”者都是利用司机违章驾驶、不希望交警来处理的心理进而敲诈讹人。
2.不要碰倒地“伤者”,如果“碰瓷”者“受伤”躺在地上,并提出赔偿要求,千万不要去碰他,也不要轻易给“碰瓷”者赔偿。
3.打电话报警,很多“碰瓷”者看到车主报警,会自动放弃索赔。
4.向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报案,“伤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对方车辆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5.夜间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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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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