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女孩和98年出生的大哥哥偷尝禁果,新鲜劲一过,两人很快分了手,分手后没多久,女孩竟被父母发现怀上身孕,女孩的父母一怒之下将这位“大哥哥”告上法庭。
女孩兰兰2000年7月出生,今年刚满15周岁,长得标致可爱,在学校一直是许多男孩心中的“女神”。
2013年7月,一名大兰兰两岁的“大哥哥”小明向兰兰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 小明1998年8月出生,当时刚满15岁的小明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高大帅气的他迅速俘获了兰兰的芳心,两人成为情侣关系。
成为情侣后,两人很快就偷尝了禁果,在抚顺一家小旅店内第一次发生了性关系,随后两人又在兰兰父亲租住的房屋以及兰兰家中多次发生性关系。
4个月后,两人逐渐开始厌烦这段感情,2013年12月,小明和兰兰分手了。
分手后又过了两个月,兰兰开始出现恶心、呕吐、厌恶油腻等症状,兰兰的父母开始只当是女儿学习压力太大导致的,就带着女儿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等拿到检查结果后,兰兰的父母大吃一惊:兰兰怀孕了。
在父母的逼问下,兰兰说出了实情,2014年3月,父母带着兰兰到医院将腹中胎儿引产,随后到派出所报警,2014年4月末,小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公安部门物证鉴定部门鉴定,兰兰血样、引产胎儿、小明血样符合生物学母子父关系,确定兰兰腹中胎儿的父亲就是小明。
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一审认定,小明明知兰兰未满14周岁,与其发生性关系致使怀孕,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犯罪。小明当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且小明系初犯,可酌予从轻处罚。新抚区法院一审判决小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小明的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定罪部分,判决小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小兰经济损失5400余元。
安全网提醒:十三四岁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心理的发育时期。进入这个时期的孩子,往往会产生一些超越年龄的思考性、独立性。很多时候,父母常常因忙于工作,对孩子的变化视而不见,或是把诸如感情等问题列入禁区,不愿与孩子一起面对或解决。建议家长在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平时多交流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并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让孩子在迷茫时不再孤单。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