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收时总避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而房屋质量问题会带来严重居家安全隐患。
新房裂痕4米长业主不敢接房 开发商承认瑕疵
拿到新房,原本应该是高兴的,但最近郫县中冶中央公园的几位业主却犯了愁:好不容易等到验收新房,打开房门后却吓了一跳,一条长达4米多的裂缝就出现在地面上,裂缝甚至还贯穿到楼下屋顶。发现这样的情况后,多位业主不敢收房。
12月25日,对于业主所反映的新房出现贯穿缝隙的情况,该楼盘开发商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待检修结果出来后,将按照合同进行处理。
业主投诉/
不敢接房 新房裂痕4米长
“那么长的裂痕,我怀疑房子质量有问题。”25日下午4点过,市民雷女士再次走进位于郫县的中冶中央公园小区,看着本该接收的新房再次叹了口气。
11月27日,雷女士等人接到通知,称已付了首付的新房,可以进行交房了。按理说,刚拿到新房,等待了一年多的雷女士应该很高兴,但是,在打开 13栋8楼的房间后,一家人都大失所望。
25日下午4点过,在雷女士的带领下,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她的新房。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中,地面上却出现了一条不协调的水泥痕迹,横贯了整个客厅地面。
“第一次来看时,我们就发现了问题。”雷女士站在客厅墙角,指着地面上痕迹说,之前,这里多条水泥“伤疤”相连,“当时一同看房的工作人员,让我们把房屋问题进行登记,然后等待检查和维修通知。”
在等候多天后,雷女士于12月6日再次来到小区。
“带我再次看房时,施工人员把客厅的一处水泥缝补的地面敲开。”雷女士回忆,当时地面上有一处打开后,里面埋了一截管子,“我当时还拿着卷尺量了,有4.4米长。”
业主实验/
滴水检测 楼上楼下裂痕疑似贯穿
发觉情况不对的雷女士,找到了7楼的业主李先生,将家中的情况和自己的猜测告知。
也接到交房通知的李先生,和雷女士一商量,决定按业内朋友的建议,做了个“滴水实验”。
“我找来一大杯水,沿着挖开的裂缝倒下去。”雷女士说,果然,在楼下等待的李先生,很快发现自己房子的屋顶墙面上,开始不断渗出水来,“不一会儿,客厅就像在下雨,楼层应该是穿的。”
12月10日当天,本打算来协商解决的雷女士,再次发现了令她伤心的一幕。
“没有人通知过我,就把地面的裂缝全部挖开了,整个客厅一片狼藉。”雷女士拿出手机上拍摄的一段视频,视频中该客厅的地面沿着之前的裂痕,挖开了4米多长,“我立即阻止了他们,坚决要等专业人员检测了才维修。”
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当12月25日,她和家人再次来协商时,才发现地面已被磨平,只有一条连同客厅的水泥“疤痕”。
“我们想找第三方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雷女士说,如果检测结果真没问题,希望按照他们的方案进行合理维修,“或者答应退房,也可以更换房屋。”
开发商回应/
存在瑕疵 已联系检测机构检测
25日,开发商销售经理刘女士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他们认为房屋存在一定瑕疵,而已进行的维修也是跟业主沟通过并经业主同意的。
“我们并不是没有与业主沟通。”刘女士说,目前开发商已按照雷女士等人的要求,正在与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联系,“检测机构的排班比较忙,估计最近几天就会来检测,我们也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如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一切按照合同进行处理。”
律师观点/保修期内主体质量不合格 业主可要求退房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说,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售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如果经第三方鉴定机构检测,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是一般质量问题,并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安全网新闻加点料:
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第一,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
第二,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无论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在实践中,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并不多见。作为购房人在入住后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往往须通过鉴定,但高额的鉴定费也往往会令购房人望而止步。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亦不多见。但购房人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依法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注意收集证据,争取纠纷处理中的主动
如何收集证据是购房人最头疼的问题,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另外,向开发商提出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及解决意见尽量以书面形式,如能有其确认为最好。这样,一方面可以证明该房屋当时存在何种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的状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证明购房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开发商提出了质量问题及解决请求。据此,可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为协商不成情况下的诉讼解决争议做出必要的准备。
( 责任编辑: 景建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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