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长得太老还是看着太帅,24岁小伙冒充30多岁的老板,竟能成功“俘虏”38岁单亲妈妈的心,还拍摄了对方的裸照。被识破后,小伙原形毕露,敲诈对方。近日,从化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男子黎某有期徒刑10个月。
阿 颖(化名)是一位38岁的单身妈妈,独自带着一名13岁的女儿。2014年8月,黎某以可以介绍客户为由,加了阿颖的QQ,经常找她聊天。黎某长相帅气, 自称30多岁,是一家工厂的老板,经常有意无意地在聊天中把自己公司的业务账单及自己的汽车图片发给阿颖看。二人通过聊天逐渐熟络,并于2015年2月确 定男女朋友关系。
不久,黎某便开始向阿颖借钱。阿颖断断续续借给他1万余元,也没有打欠条。在此期间,阿颖也几次向黎某要钱,可是他一直以银行卡未补办成功为由不还钱。起了疑心的阿颖私下里查找黎某的情况,发现原来他并不是32岁,而是刚满24岁,他也不是工厂老板,而是一名工人。
2015年4月9日,阿颖再次找黎某要求其还钱时,黎某还了3000元。过了一天,阿颖提出分手,并表示余下的欠款也不用还了,之后二人就断了联系。
5月的一天,一通电话打破了阿颖的平静生活。黎某求复合无果后,竟威胁称要抓走她的女儿。阿颖于是找到黎某家人,说明情况,黎某这才承诺不再骚扰。
可是6月份,黎某却再次联系阿颖,声称有她的裸照,要她拿1万元赎回裸照。如果不给钱,她的裸照就会被放到女儿学校的网站上和她公司老总的邮箱里。为了让阿颖相信,黎某还将裸照通过微信发给了她。恐惧之下,阿颖转账3000元。
谁知过了半个月,对方再次开价14000元,称可以赎回装有照片和视频的U盘。6月26日,当二人来到从化一家饭店见面时,黎某被接警民警当场抓获。据黎某交代,那些照片,一部分是手机视频的时候截图的,一部分是开房的时候用手机偷拍的。
安全网新闻扩展:
台媒称,不少情侣在关系结束之后容易心存报复之念,将对方的裸照上传至网路上,藉此给对方难堪。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GH)21日作出判决,宣布情侣分手 后有权要求对方删除交往时拍下的亲密照片及影片。所有权随着关系结束而中止,对于目前泛滥的分手报复,或是“复仇色情”(revenge porn)能有重大的改善。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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