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是考场中的一种作弊行为,是用各种欺骗手段假以他人身份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替人代考的人就是所谓的枪手。替考使考试制度就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及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甚至破坏社会公平。对于替考事件国家教育部都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惩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因作弊入刑,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称作“史上最严”。图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
2016年1月5日消息,因作弊入刑,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称作“史上最严”,然而,重典之下,仍有人顶风作案。记者今日从湖北黄石市公安局获悉,该市打掉一个组织他人参与2016年研考作弊团伙。
2015年12月27日,黄石市考试院工作人员在该市某高校考点巡查发现,准考证上名为戴某的考生,与身份证标明的年龄不符。经查询,该考生承认自己实际名叫续某,系为他人替考。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处理。
接警后,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治安巡防队迅速展开调查。据悉,替考学生续某系某高校博士生,29岁,湖北咸宁人,2015年10月,她在大冶人颜某的联系下,答应为四川省成都市某医院医生戴某替考,如能顺利通过,她将获得6万元。12月26日,她已替考了一天,没想到第二天就被发现。
2015年12月30日,远在成都的戴某赶到黄石投案自首,并配合民警将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颜某,与涉嫌代替考试罪的犯罪嫌疑人续某抓获。
颜某交代,自己原是大冶市某医院医生,读硕士期间发现替考可“赚钱”,于是利用关系为他人联系替考事宜,为此他于2013年辞掉工作,曾操作过医师资格证替考等。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凡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续某、戴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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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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