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让许多人摇头叹息,从社会各阶层到交通管理方都有各自的看法,老百姓一致认为法不责众,人们不顾自身安全,无视法规;交通管理方认为中国式过马路的心态想的是只要我们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法不责众没有什么大碍,这是一部分老百姓“无基本底线、无基本原则”的心态体现。
行人绝对是“弱势群体”,是什么原因让大家来集体“违法”,将自己的安全置之度外。一些城市的非机动车道变成了事实上的机动车道,路边的人行道变成了临时停车场,不少红绿灯时间间隔太短暂,让行人来不及通过。所以“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客观上是因为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不足造成的。
中外过马路对比
“中国式过马路”显示人们的从众心理,当人们发现闯红灯没有受到什么惩罚,自私侥幸的心理就会唱主角。实际上很多国家也存在闯红灯现象的,只是国内老百姓套用“中国式离婚”等字眼,使得“中国式过马路”风行一时。
美国:很遵守交通规则,通常都是傻等绿灯过马路,但少数情况下,如果路上没车也会快步通过。在曼哈顿街头漫步,你会深刻体验到纽约行人闯红灯现象,在任何时间和路口,都能看到一群行人闯红灯。可见,“中国式过马路”并不是中国特有。
巴黎:主要是看有无车辆,只要没车或车离的远,一群人就可过马路,而车辆会在大老远减速慢行,先行的行人会挥手表示谢意。
如果说“中国式过马路”是集体闯红灯过马路。那么“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的先进,行人我行我素,完全不顾及车辆和另外的行人,自己自顾大步流星,连“凑齐一群人”的意识也没有。好像他们根本看不见红绿灯(在纽约白色是通行灯),只要能避免被飞驰的汽车撞死,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闯红灯。生活节奏太快,需要赶时间到各自的写字楼去讨生活!美国人为什么也闯红灯?是因为他们素质太低?恐怕不能一概而论。美国地广人稠,什么文化水平的人都有,马路上走的,既有没上过学的非法移民,也有腰缠万贯的超级富翁,更多的是拥有高等学历的高级白领。所以说闯红灯的原因不能以素质低一概而论。
制度不能决定素质的高低
是否遵守法条或规矩,与守法的成本有关,与违反的代价也有关系。不同的管理制度下,人的表现不一样。将中国和美国的社会现象做一对比,不难看出,所谓素质高低,决定是否适合实行某种制度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1 一个文化差异产生的后果
中国说到底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也是一个人情社会,每个人通过社交网络认识或者接触,在面对车里车外这种不直接接触的时候,往往并不遵循所谓礼仪,甚至还形成某种对抗性。
而由于西方社会在法律以及宗教方面的文化因素上发展起来的社会文化比较成熟,大家基本形成了某种社会共识,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这种尊重就体现在车辆尊重行人、行人也尊重车辆,比较起来,车辆更为尊重行人的路权,因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是强势的一方。
2 法律的执行情况两者也有不同
人的行为需要法律约束,而如果法律条文有、执行不到位,谁也不会拿这个当回事。到中国的老外们无论是美国人还是其他外国人,很多人都迅速学会了“中国式过马路”的技巧,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这帮人绝对是不会这么做的。
“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所在表面上看是执行规则不利,导致没人把这个当回事,深层的原因则是在社会转型期,大家并不能理解个人权利与公共空间的使用权之间应该如何调和,以及在社会生活当中因为尊重对方权利而做的暂时退让,最终会让这种退让的良好结果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自己也会享受到这种成果。
“中国式过马路”不是仅存在于中国,“闯红灯”过马路是存在于世界各国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去研究的重要问题。我们应该去探究它深层次存在的问题,更应该从国民的人文文化层面去挖掘。不应该去一边倒地批评这种现象,还应从道路设施,车辆增加,造成车辆拥堵等诸方面综合考虑,不应一概归咎为民众素质底。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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