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属违法犯罪行为,一旦金额巨大,将面临严重刑罚。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严厉打击。
2016年1月25日,二中院,犯罪嫌疑人毛某正在法庭上受审。
听说姐夫在北京“发展好”,朱某大学毕业后来京投奔姐夫毛某。在其安排下,朱某获得月收入一万元的开票盖章工作,公司甚至“体贴”地为朱某在暂住地附近租房方便其上下班。
因被控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今天上午,27岁的朱某和其姐夫毛某在二中院受审。 二人均表示犯罪金额远不及公诉机关指控的5000多万,毛某称其只是老板和客户的中间人,而朱某则称案发时其刚大学毕业,并不知开票是违法犯罪行为,其因听说虚开发票5000多万最多可能会判死刑而恐惧不已。法庭上,其多次声音哽咽。
设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46岁的毛某是浙江台州人,小学文化,2010年在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拘。朱某曾就读于淮北师范学院化学专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人于2013年1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6月30日被审查起诉。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曾两次退侦补充侦查,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后在对此案审理过程中,因两名被告人虚开税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二中院决定由该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913年4月以来,毛某伙同朱某等人,在丰台区彩虹城一住宅内,以北京何世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北天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兰浩友诚商贸有限公司等六家空壳公司的名义,向北京艾威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汉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达5000多万元人民币。
2013年12月25日,毛、朱在暂住地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毛、朱二人无视国法,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数额巨大,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舅子称不知其行为已违法
今天上午9点半,毛、朱二人被法警带入法庭,毛某身穿浅色绒线睡衣,朱某带着黑框眼镜,个子比姐夫高出半头。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二人均表示犯罪数额没有5000多万那么多。先受审的毛某面对公诉机关的询问,自称为公司老板黄某工作,负责找需要开增值税发票的客户,通过介绍业务赚取提成,但其无法提供黄某的相关信息。毛某称,朱某自2013年经其介绍来京工作,在彩虹城一住宅内专门负责开票,有了客户,自己和公司的其他人就会将开票名称等信息通过短信发给毛某,由毛某开票盖章后,自己或黄某将票据取走或邮寄。收到客户的现金后,毛某将提成留下,将开票款交给黄某。
毛某曾在公安机关供述,这些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票都是黄某邮寄过来的,具体如何取得并不清楚。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约2000万元左右,从中盈利3万元用于日常花销。
随后受审的朱某也称,6家开票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黄某,自己2013年4、5月来京投奔姐夫,一个月后开始做开票工作,虽然说好月收入1万,但除了日常支取零花钱,其工资都在姐夫处存放。
朱某称,其被抓后,未将自5月开始做开票工作的实情告知公安机关,因其听说,虚开增值税发票最高可能会被判死刑,因此十分恐惧。法庭上,朱某多次落泪,称自己刚毕业并不知工作内容是违法犯罪行为。
此案未当庭宣判。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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