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培训网”“北京大学研修班”“北京大学高层培训中心”……这些网站统统与北京大学无关。北京大学日前通过官网曝光84个假冒的“北大网站”,称这些网站与北京大学并无合作关系。
这些网站中文名字大多含有“北京大学”四个字,比如“北京大学培训网”“北京大学研修班”“北京大学高层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北京大学EMBA总裁班”等,其主要业务为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这些假冒网站为了提高相似度,也在网址中加入“pku(北大英文缩写)”字样,例如“pku.ceopx.cn”“pkuclass.com”等。实际上,北大校内各院系、单位的官网一般以“pku.edu.cn”为后缀。
北大表示,本次公布的网站名单一共有84个,均未获得使用“北京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的授权,其主办者也与北京大学无任何合作关系。
北大提醒各界人士,凡北京大学审批通过的培训项目,以及课程内容、收费标准、授课时间及地点均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上公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的与该网站内容不符的信息均视为虚假信息。对于严重损害北京大学办学声誉的单位或个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安全网延伸阅读:
就目前的各种网络侵权现象来看,网络侵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一)侵犯隐私权。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和延伸,因此网络隐私侵权有它新的特征,现实中的隐私侵权侵犯的是现实的私人空间,而网络侵权侵犯的不仅有现实的私人空间,还有网络虚拟的私人空间,如侵入他人数据库、电子信箱、系统程序等。由于网络空间是虚拟空间,它具有开放性、全球性和易于操作性的特点,因此许多法律在网络隐私侵权面前都显得无能为力。
(二)名誉侵权。与传统的名誉侵权相比,网络上的名誉侵权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传统的名誉侵权利用的是传统媒体或者口头传播,而网络环境下的名誉侵权利用的是功能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其传播的范围、速度、影响效果、危害性都是传统的名誉侵权无法比拟的。再加上网络的可复制、链接的特点,在短暂的时间内一条侵权信息可以传遍全世界。网络名誉侵权手段之简单、后果之严重都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三)知识产权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是侵犯著作权和商标权。
(四)网络域名侵权。在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域名侵权一直是个焦点问题。由于域名具有全球性、唯一性的特点,一旦某一域名被抢注者享有,则在全球任何地域都会失去该域名的注册权。1994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互联网,随后不久,我国许多知名工商企业商标都被境外公司抢注域名。为了有效防止域名抢注案件的发生,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颁布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2001年9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又出台了《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这两部法规对我国目前的域名抢注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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