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肉制品、食用油、畜禽肉等食品一同划为高风险食品,今年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每月进行抽检。据介绍,这样的抽检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从2015年,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17231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554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8%,比2014年升高2.1%。抽检结果表明,当前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中趋好。
抽检发现的问题包括: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3.8%;检出非食用物质,占不合格样品的1.2%;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27.9%;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24.8%;重金属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8.5%,重金属污染主要与种养殖环节环境污染等有关。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介绍,高风险食品品种是综合考虑我国居民膳食结构、消费人群和消费模式、食品特性和加工工艺、既往监管情况、健康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且参考国外管理方式和经验做法确定的。确定过程中不但有专家评议,也结合了海量检测数据,应用了数据模型,又与监管状况和消费者关注感知等进行了契合。目前将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畜禽肉、蔬菜、蛋等食品划为高风险食品。
滕佳材表示,今年加强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如油、肉、乳、饮料等高风险加工食品每季度抽检,婴幼儿食品每月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鲜活食用农产品每周抽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每月都要进行抽检,这个抽检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滕佳材说,抽样环节以流通环节为主,涵盖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网购等不同业态,今年还特别加大了对网络销售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了这方面抽检的力度。还包括城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不同区域,特别是要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以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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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具体指哪些?
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其中又主要包括配方牛奶粉、配方羊奶粉等)、婴幼儿配方米粉、婴幼儿营养面条、肉酥、果泥、磨牙饼干(分片状、条状等)、宝宝专用水等等。
办监督函〔2012〕335号文件:
一、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对牛初乳粉的检验,可参照现行《牛初乳粉》规范(RHB602-2005)中理化和卫生指标执行。
二、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
三、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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