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上锁、违法停放的奥迪车
市交管局昨天通报,昨天早晨,涉车案件侦查专业队查获一辆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遮挡车牌并上了锁的奥迪车。目前,车主已被合并处罚400元,同时记12分。
2月12日,有网友举报称,在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的人行道上停有一辆奥迪轿车,这辆车的前后两个车牌分别被两块铁皮遮住,并且加装了锁头。
据涉车案件侦查专业队民警介绍,警方于2月15日清晨查获了这辆违法车和司机。车主最初称为了防止车牌被盗才上锁,但民警发现车牌上的锁没有防盗的功能,车主最终承认是为了逃避违法停车的处罚给车牌上锁。
交管局表示,违法停车加装牌照锁既是违法停车行为,同时也是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地点或在设有禁止停车线、禁止长时停车线、导流线、网状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在上述地点之外的地点违法停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
佰佰安全网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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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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