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包工头,雇佣他人做工却拒不支付农民工的血汗钱,还玩起了失踪,最终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触犯法律。
无赖包工头恶意欠薪16万元玩失踪
四川籍包工头杨某某在丹凤县承包土建工程,雇佣了60余名民工,结果工程干完了,剩余的16余万元工资工资无法要回,杨某某本人也玩起了失踪。目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杨某某被丹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四川籍包工头杨某某在丹凤县商镇污水处理厂承包土建工程。2015年7月,杨某某拖欠所雇用60余名民工工资共计16余万元未付清,杨某某也藏匿得无影无踪。“从2014年7月到2015年5月,我们一共60多人干活,工程完工后,剩余的16余万元工资被拖欠。”2月23日,农民工淡书军说,随后他们多次找杨某某讨要工资,但其始终不闪面,电话也打不通。农民工刘可斗称,他们当中最多的被拖欠了近万元,由于找不到杨某某本人,他们将此事反映给了人社部门。2015年8月25日,丹凤县劳动监察大队经过调查后依法将案件移送丹凤县公安局查处。
2月23日,丹凤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张博介绍,在多次电话联系杨某某到案配合调查,杨某某拒不配合的情况下,警方认定杨某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杨某某上网追逃。经过缜密侦察,今年1月31日,丹凤警方将藏匿到渭南市临渭区的杨某某成功抓获。
经调查,2014年12月份至2015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从西安某公司承包建造商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工程预算标的为97.5万元(后又增加部分工程),截止2015年9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先后领款合计94.5万元,但并未向工人支付清剩余工资。杨某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和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之规定,目前,杨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丹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3日,在丹凤县看守所,杨某某承认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对此事表示后悔。
安全网新闻加点料: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责任编辑: 景建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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