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专门到银行取钱,两人呆在家里打电话,谎称武警部队“采购”设备,三四个小时的时间顺利骗得五万元。3月1日,江苏阜宁县人民法院对犯诈骗罪的刘虎、成思、王远公开审理,判处刘虎、成思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二千元,判处王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今年32岁的刘虎,是河南省上蔡县人,小学毕业后随父亲到外地打工,后自己做生意失败回到老家。同村人成思与刘虎有着相似的经历,二人时常在一起喝酒。一次,电视中播出的一则电话诈骗案件“启发”了他们。刘虎买来手机、银行卡、变声器,经过商议、事前模拟,发觉较果很好。为了能将对方打来的钱迅速取走,他们又拉外债缠身的王远入伙。
2014年12月5日,刘虎随机查得江苏阜宁县某单位的对外号码,打电话称自己是县看守所武警中队的“李队长”,想请该单位代找个施工方扩建训练场。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了信誉度好的吴经理单位,吴经理立即与“李队长”联系。在谈了修建训练场的事后,“李队长”又请吴经理单位出面帮其购买10台制氧机,理由是“军人性格不会砍价”,吴经理一口答应下来。
随后吴经理电话联系了“李队长”提供的供货方(即同伙成思),对方称自己已经不做制氧机生意了,但“好心”介绍了生产厂家电话。刘虎变声成的“刘老板”表示,“部队使用,价格从优,每台出厂价4000元,连同运费共计49000元。”吴经理感觉对方很爽气,立即将49000元汇给对方账号。此时,刘虎已安排王远到银行取钱,事后王远分得500元,其余被刘虎、成思平分。
第二天,吴经理再打“李队长”电话,已是关机状态,于是立即向阜宁警方报案。阜宁警方费尽周折,终将因吸毒被上蔡警方抓获的王远押回。迫于压力,刘虎、成思二人相继到阜宁投案自首,并退出所骗的赃款,缴纳了罚金。
承办法官特别提醒,此类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此前犯罪分子大多以电话形式冒充司法机关、政府官员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市民已有防范意识,现在又以部队、武警等特殊单位进行诈骗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本案犯罪分子就是利用政府部门的拥军意识,成功设局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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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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