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商城宝鸡店收银员彭某在给顾客宋某结算时,误将2000元的消费金额输成200元。事情发生后,彭某多次与宋某协商沟通,欲索要1800元,而宋某称收银员自己犯的错,为何要自己承担?3月3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鉴于宋某提出的条件,彭某及商城无法满足,导致1800元至今未归还。律师称,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应即刻返还1800元。
收银员少收1800元
彭某曾是开元商城宝鸡店的一名收银员。据她介绍,2月14日10时许,在给顾客宋某结账时,误将销售金额2000元的手链,输成200元。当天是情人节,商城特别忙,自己负责的这块,遇到大节日的时候营业额都是好几十万,由于自己的疏忽,导致金额输错;直到当晚柜台导购在梳理时,才发现金额输错,导购就给顾客宋某打了电话。
“宋某当时应该是知道的,因为她刷的是信用卡,即使她没有看清票据上的金额,银行也会给她发送的刷卡短信。”彭某说,第二天当天卖给宋某手链的导购又给宋某打了个电话沟通,关于补齐差价的问题,导购表示,宋某可以自己来商城补交1800元,她也可以到宋某方便的地方去取。
“事情发生后,商城肯定会对我的过错进行处罚,但这并不影响我向宋某追回这笔费用。”彭某说,“当时我对宋某称要么补交费用,要么给宋某退货,宋某说退货也可以,必须要把她在此事之前,在商城购买的其他产品也退了,而且宋某要求退的必须是现金。”
对此,彭某说,“由于宋某购买商品用的都是信用卡,按照有关规定我们退钱也只能退到卡里,不能退现金。”彭某表示,宋某的要求当时商城称都可以让步,但退还现金的要求,商城无法满足。
顾客拒不退费 称自己没错
事情发生后,彭某在多次追要款项无果的情况下,辞去了商城收银员的工作,目前待业在家。
3月3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顾客宋某,宋某称在她的消费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她并没有任何过失;其次,事情发生了她也积极地去处理,第三天她还拿着小票、货品去了开元商城。宋某说:“最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的是,这位收银员,她要有理的话干吗辞职?而且公司对她的处罚金,是她工作失误没有验票、没有查验货品,而导致公司以及消费者受到了损害。”
宋某说:“收银员彭某因为工作不细心,导致金额输错,为何到最后要让自己来担责?彭某的数学水平这么差,难道她还要去向她的数学老师退学费?”
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称,由于收银员的过失,导致顾客获得了不当的利益,顾客的违法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得利方应该返还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对于宋某所说的收银员要承担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宋某拒不返还钱物,彭某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宋某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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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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