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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轻信网红买代购被骗 损失上百万维权难

2016.03.15 16:49 1469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购已经成为时下最受欢迎的一种购物方式,而网购火爆的同时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


韩女士等人向记者展示从代购处买来的奢侈品,她们认为这些商品做工粗糙,是假货

去年年底,韩女士等人通过“网红”郭紫欣的微博推荐得知了低价售卖奢侈品的代购“房亭蓉”。然而向其汇款几万甚至几十万后,众人要么等来了劣质假货,要么干脆没有收到货品。在向代购维权迟迟无果的情况下,多名购买者日前赶来北京,准备以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讲述 通过网红认识代购 多人称买奢侈品被骗

3月10日晚上9时许,法制晚报记者在国贸千禧大酒店内见到了韩女士等4人。韩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在去年年底通过“网红”郭紫欣的微博推荐,联系上一个名叫“房亭蓉”的代购,并从她手中购买了大量奢侈品。

“正品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做工和包装,这些连高仿都算不上,真的太假了。”现场,4人向记者展示了从“房亭蓉”处购买的商品,记者看到,LV皮包上缠着不干胶胶带,马诺洛的鞋跟有些倾斜,卡地亚手镯、爱马仕皮包也均是质地、做工粗糙。

韩女士称,最初她发现自己购买的Dior皮包刚刚用了两三天就出现变色、掉色的问题时,还没有往坏处想,直到她在微博上看到有其他网友反映代购售假时,才惊觉可能真的被骗了。为此,韩女士连忙联系微博的网友,并建微信群进行沟通。

记者在韩女士的微信群中看到,她联系上的有相同经历的网友便有20余人,涉及金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在郭紫欣微博评论当中,也有不少网友投诉代购售假。

据记者了解,这些人的遭遇基本相同,购买奢侈品花费的金额也都着实不菲。

“手表、首饰、书包、钱包等等,都是各大品牌的奢侈品,光我们4个人合计的花费就将近70万元。我买了8万块钱的东西在里边根本不算多的,就我所知还有一个人就买了200万的。”韩女士称。

今年2月初,网红郭紫欣也先后发布2条微博,称该代购是诈骗犯,呼吁网友报警维权。

代购便宜常有促销 诱惑购买者花重金

韩女士等人告诉记者,大家之所以在该代购处砸下重金,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网红推荐,另外就是代购的商品价格十分诱人。

“如果不是郭紫欣推荐,我们根本不会这么相信这个代购,更不可能打这么多钱给她。”20岁的李小姐告诉记者,此前,郭紫欣嫁给惠州富二代的奢豪婚礼视频在网上很火,她便在新浪微博上关注了这个“名人”。

去年10月10日,郭紫欣发布微博,写道,“@SusanFbaby,亲爱的包包收到了,特别喜欢。超靠谱的代购,大家可以放心代购。”基于对郭紫欣的信赖,不少粉丝开始联系这位@SusanFbaby——代购“房亭蓉”进行交易。

李小姐回忆,她第一次花1万多元购买了3双马诺洛牌的鞋子,到货后也没有留意质量情况,便又下单买了价值13万多的3个名牌包。之所以如此急切,李小姐告诉记者,主要是为了满足“房亭蓉”的促销活动条件。

“她卖的东西本身就相对便宜,一些商品甚至都是市场价的6折左右。而且最重要的是,时不时还会有满8万送2.5万、满15万送5万等等的促销活动,所以我才会特别冲动急着凑15万的商品。”李小姐称。

李小姐表示,据“房亭蓉”的说法,送的部分都是价格相当的商品。江苏的刘女士则称,“房亭蓉”是以现金抵扣的方式给予优惠的,于是自己一下子便买了47万的商品。

维权 退还部分钱款后 代购消失无音信

法制晚报记者通过购买者与“房亭蓉”的聊天记录发现,对于买家的一些购物要求,其都会爽快答应且语气亲昵,对于无法一次性全款转账的情况,也不会苛求。其微信朋友圈中还会经常晒一些进账情况,基本都是几十万的大额订单。

“我们质疑她售假时,她虽然没承认是假货,但表示收到的商品可以退钱。”韩女士等人称,“房亭蓉”之前请求买家不要报警,并承诺欠款也会在2月29日全部退清。

然而现在,代购者不仅在微信上失联,朋友圈也做了屏蔽。除了2月中旬部分购买者得到了五千或一万元不等的汇款外,后续再没有任何赔付。

“她一直以‘不还我们钱就死全家’等说法做保证,我们才一等再等给了她很长时间,没想到她却跑了。”无奈之下,韩女士等人只好来京,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众人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致电尝试联系房亭蓉,但对方电话始终未能接通,短信也没回应。她的手机铃声甚至都被设定成内容为“您好,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彩铃。

此前有媒体联系到“房亭蓉”,对于买家收到假货和没有收到货品的问题,其曾解释称交易一直是自己的助理在操作,而且助理的代购号码在1月中旬被盗,才未能给顾客及时发货。

追访 网红被疑串通代购 辩称自己不知情

记者发现,在郭紫欣的微博评论当中,有不少网友投诉代购售假。今年2月初,郭紫欣也先后发布2条微博,称该代购是诈骗犯,掺杂假货销售,自己也同样被骗。

“此前已经有人跟她反映,她却无动于衷,直到大家说要报警她才站出来。”韩女士等人表示,“房亭蓉”在还款时曾提出郭紫欣必须删除其负面微博,后来郭紫欣也确实将相关微博删除,因此一些购买者怀疑两人在背后串通。

近日,记者通过微博私信联系到郭紫欣。她表示最初“房亭蓉”的确销售正品真货给自己,直到后来才知道其利用很多网红或者明星平台来骗钱,于是自己为了让受害者得到退款,便删除了相关微博,并且组织微信群维权。对于自己何时知道代购售假的问题,郭紫欣没有回应。

3月11日,郭紫欣在微博上曝出“房亭蓉”本人的照片以及曾用的微信号码,并再次称其起初售卖真货,后来真假掺杂,“后面好几个人反映的时候我才知道。现在找她也找不到,我之前也组织所有人报警了,如果还有受害的人可以联系我,我会配合你们一起调查抓她。”

然而这条微博下方的39条转发中,有9人质疑其与代购的关系,郭紫欣并未解释。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此案北京警方正联合吉林警方一起展开调查。

法律解读 推荐行为有诱导性 网红应担责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吴立宏律师表示,结合本案来讲,该网络红人利用自己的“名人”效应,在其微博或微信中展示其从第三方买的商品,并以“超靠谱超好的代购”、“大家可以放心代购”的言辞向自己的粉丝推荐,其行为在主观上,具有对其粉丝购买行为的诱导性。

因此,如购买人因基于对该网络红人的信任和推荐而买到假货,该网红依法对其“推荐行为”,向购买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如果该网红与第三方(代购)事先恶意串通,并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行宣传,从而引诱他人购买,同时第三方在收到货款后,以次充好、以假代真销售商品,或收款后拒不足额退款,网红的共同参与行为则涉嫌诈骗。

此外,吴律师表示,如果最终查实代购存在真实代购行为,却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报关、纳税,且代购数量众多、金额如此巨大,便涉嫌走私。但如其根本未进行代购,而是打着“代购”之名,在国内一些地方做假名牌,或买假名牌商品后再进行销售,则涉嫌诈骗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建议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由举报

吴立宏律师表示,结合本案情况,韩女士等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得到受理。那么后续的调查、判定还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法院来完成。

但根据现有证据可以基本确定的是,代购的行为已经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报案人可以此案由来促进事件的立案调查。同时,如果最终公安机关未能立案,报案人也可以以此罪名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代购以及“网红”。

对于代购以及网红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吴律师强调,这就需要通过文字、录音或录像等材料,证明该红人与代购存在事先恶意串通。包括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行宣传,引诱他人购买,同时代购在收到货款后,以次充好、以假代真销售商品,收款后拒不足额退款等等。

“但就现在的情况而言,一些诈骗证据报案人很难掌握,所以还是通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举报、起诉更为妥当。而且在立案之后,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可能会找到更多证据,来证明其涉嫌诈骗。”吴律师建议。

安全网延伸阅读:网购维权必杀技

在网上买到假货该如何维权?如果网站是外地的,该向哪里投诉?是不是网购任何物品都可以七日内无条件退货?在网店购物出现问题,找不到商家该怎么办?近日,工商、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针对网购维权给出了“八招”应对之策,教消费者轻松维权。

第一招:保留消费证据

网购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做好备份。在网购中,网购的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将电子数据信息妥善保存,这些电子数据信息亦是发生纠纷进行维权的重要证据。同时,网购过程中与卖家进行的聊天记录,亦是体现买卖双方的要约与承诺过程,尽量将自己所购产品的各项数据(如品牌、单价、数量、重量、发货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表达清楚,一旦商家未按承诺供货,商家即构成违约。

第二招:异地照样能投诉

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本地外地网站,都可投诉。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

第三招:七日退货

绝大部分商品都能七日内退货。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第四招:电商平台要知名

注意辨别购物网站的合法性。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首页最下方查看该网站是否有通信部门的icp备案证号、公安部门备案编号、工商部门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以及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经营业务批准文号。上述内容的图标链接如果都能点击打开,该网站即是合法的。

第五招:网银结算需小心

小心保管自己的银行卡、网购账号。购物前应在计算机中安装杀毒软件、安全卫士等能够拦截钓鱼网站的软件。如果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需要安装该银行提供的各类防护软件。网上交易、充值时,一定要核对官网地址。

第六招:证据保留很重要

如果不慎买到过期食物,千万不要自认倒霉,而应当保存好购物小票等相关证据,向销售方进行索赔,同时也可向食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第七招:产品不能瞎忽悠

遭遇虚假宣传,也要维权。虚假宣传也是违法的,消费者如果上当,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第八招:电商平台、产品商家连坐法

网购后找不到商家怎么办?网购出现问题后,网购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情况的,必须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再向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追偿。

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 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 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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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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