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恋上有夫之妇 绑架情人女儿相逼见面被判刑)
恋上有夫之妇无法自拔,在江苏打工的男子为了追爱来到陇南成县寻找情人见面,被情人拒绝后竟绑架情人女儿,妄图以此相逼见面。2016年3月10日,陇南成县人民法院公布这起绑架案判决,错付的痴情最终换来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2015 年3月31日上午,陇南成县的阿宝手机上接到一组照片,看到照片后阿宝惊呆了。在照片中阿宝原本去上学校的女儿文文被人控制,而且旁边还有斧头、菜刀、匕首、农药等物品。发来照片的男子叫吕某,在这之前,阿宝刚刚为妻子小洁的事和吕某在电话中争吵,不料没过一会,吕某就绑架了自己的女儿,还威胁阿宝表示,如果阿宝的妻子不快点来宾馆,他就和文文一起死或者把文文推下楼。
吕某绑架文文为何让母亲小洁出面。原来早在2010年,小洁到江苏打工时认识了吕某,虽然自己有孩子有丈夫,但小洁还是经不住吕某屡表爱意,两人最终发展成为情人关系。直到2013年11月,小洁担心和吕某的交往会影响家庭关系,所以离开吕某并且回到陇南成县。对于小洁的分手,吕某无法理解,曾经在2013年至2015年多次来到成县寻找小洁。而小洁也在西和县、成县和前来的吕某相见。到了2015年3月31日,吕某再次到成县联系小洁,被小洁拒绝。为此吕某想到绑架小洁女儿文文来威胁小洁见面,为实施这一计划,吕某购买了匕首、斧头等凶器放在宾馆,然后到学校骗出文文,将文文劫持到宾馆绑架。并且发短信给小洁的丈夫阿宝,让阿宝通知小洁一个人来见,不然就同归于尽。后来阿宝报警,成县警方在当日下午5时,将在宾馆的吕某抓获,并且解救了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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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绑架文文已构成犯罪行为,绑架是一种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非法实行暴力手段达到挟持人质的过程,通常会通过这种行为达到敲诈,勒索或者其他条件或者目的。
学会留下小标记说的是,在你被劫持的路上,走到类似于十字路口这些重要的地方,你身上要有什么东西掏出来一扔,后面追赶的爸爸妈妈还有警察,大家就会顺着这个线索找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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