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2016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法律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伤势达到轻伤及轻伤以上的,施暴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3月16日晚,杭州一名女子被其丈夫用砍柴刀砍断手筋,后脑勺被砸出长约3厘米的口子,左脚一根脚骨被打至骨裂。据了解,这并不是该女子第一次遭到丈夫的殴打,在这对半路夫妻六七年的婚姻生活中,丈夫经常在酒后对妻子实施暴力,严重的时候两根骨头都打断过,而每次家暴不外乎一些小事情,或者是怀疑妻子有外遇。
在遭受丈夫如此暴力行为后,这名女子没有报警,也没有对外寻求帮助。而是选择在忍了一夜的疼痛后,向别人借了看病的钱,独自一人,一瘸一拐地去医院就诊,当医生了解到这些伤都是她丈夫所为时,赶紧报了警。
民警接到报警后,一方面向这名女子核实信息,另一方面派人第一时间赶往其丈夫家中。
当民警到达两夫妻所住的一栋破旧的二层老房时,女子的丈夫还在呼呼大睡,屋里充斥着刺鼻的酒味,房门上、床边的角落里血迹斑斑。
男子被叫醒后,说只记得用玻璃杯砸过妻子的头部,但他对此不但毫无悔意,还在民警面前不停地谩骂妻子。
直到到了派出所,丈夫才逐渐清醒过来,回忆起夜里殴打妻子的情形,开始有了悔意。
但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名头部包扎、右手挂着绑带的妻子一瘸一拐地到达派出所后,提出的第一个要求竟是“见见丈夫”。当民警询问她打算怎么办时,她甚至一再为丈夫求情,“求你们放过他吧,我还是很爱他的!虽然他爱喝酒耍酒疯,但是平时对我真的很好!”
昨天,在由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筹办的“反家暴法理解与适用研讨会”上,主讲人陈敏老师对于这种“酒后实施家暴”的行为提出了一些看法。
陈敏为最高人民法院应用学研究所研究员、我国知名反家暴专家。她说,此案中,男方是典型的控制型家暴人格。控制型家暴的施暴人往往是在有情感依恋的两人中,安全感较差的一方。实施暴力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前文中遭受家暴的这名妻子认为,“丈夫打她,是因为喝多了”。但事实上,酗酒,是暴力加重情节而非暴力产生的原因,使用暴力是他的一种选择,这并非是不能控制的。
那些用惯了拳头,习惯了用“打到你怕”、“打到你听话”这样的手段来控制对方的施暴者,很难再接受比如“坐下来沟通”等平和的方式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换言之,“喝了酒才打我”,只不过是受家暴一方自欺欺人的一种心理安慰,类似的情况还有吸毒、赌博等,都属于“认知可控,瘾难控”。
陈敏还指出,家庭暴力的一个特征是其“隐蔽性”,在对被施暴者的保护过程中存在着制止暴力与维护婚姻关系的矛盾。
很多时候,家暴的受害方不愿报警或者寻求帮助,是在认识上走入了一种误区。只有受害者及时主动地走出求助这一步,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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