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司机伪造行驶证办ETC逃过路费,被判诈骗罪
通过伪造行驶证降类办理ETC,四川南部县王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4万多元。近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8月10日,川高公司稽查监控中心在对成德南高速沿线重点车辆排查中,发现车牌为川A4R6的二型车辆通行数据存在异常。通过核查发现,2014年1月,王某购买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原本核载9人,王某却通过他人给该车伪造了核载人数7人的行驶证。随后,他再利用伪造的假行驶证,降类办理安装了ETC缴费卡,并多次在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上行驶并偷逃通行费。经查,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王某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42008元。
在逃费证据成功锁定后,稽查监控中心和成德南公司于去年8月向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报案并成功将涉案司机挡获。
近日,成都成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认定王某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罪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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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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