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方工作人员锁门拒绝孩子家长入园。
市民王女士最近碰到了一件闹心事,她两岁的儿子糖糖在玫瑰谷国际幼儿园磕伤了头部,到医院缝了针。事发后她多次和幼儿园方面沟通,希望解决此事,但是到目前为止,双方意见没有达成一致……
孩子入园不到一个月出意外
王女士告诉记者,糖糖3月2日正式入园,头部受伤时间是3月23日。25日,记者在净月大街与森杨路交会处见到了王女士和糖糖。王女士说,事发当天13时左右,她在单位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让她到幼儿园接孩子。她觉得有些奇怪,就问老师怎么了,这时老师才告诉她孩子受伤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我单位离幼儿园远,就马上让丈夫去接孩子。”王女士说,丈夫见到孩子后发现,孩子的伤口在额头,于是立刻和幼儿园的一名老师去了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到医院后孩子被诊断为面部外伤,在王女士提供的孩子病历上记者看到,关于糖糖的伤口病历上写道:右侧额部见一斜型伤口,长约1.3cm,创缘挫灭,深达肌层,出血一般,污染中度。
家长质疑园方态度 要求公开道歉
“我儿子的额头在医院美容科缝了6针。”王女士说,随后她将孩子接到家中养伤。
事后她询问了当时带着糖糖的老师欣然,她告诉王女士,孩子是自己在床上磕到了床的围栏,这样的回答并不能让她满意。“孩子受伤后,就变得很急躁,不睡还经常哭闹,还不愿意出家门。”孩子的奶奶说。
王女士到幼儿园希望找到孩子受伤的录像,但是园方表示,孩子寝室的位置并没有摄像头。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我认为他们处理不积极。”王女士说,她对园方处理问题的态度表示质疑,希望园方公开道歉,然后赔偿她的损失。到现在为止,孩子的医药费花了3000多元,接下来的后续治疗还需要钱,因为孩子还小,要一直做抚平疤痕治疗。
25日上午,记者和王女士一起来到了玫瑰谷国际幼儿园。幼儿园一名工作人员说,园方不同意王女士和丈夫进入幼儿园,同意记者进入。
幼儿园: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见到了玫瑰谷国际幼儿园的两位园长。她们表示,糖糖确实是在幼儿园期间头部被磕伤,园方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也同意进行相应的赔偿,事后已经给两位家长道了歉。但双方沟通不利,家长提出赔偿2.8万元,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一位园长表示,她们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家长可聘请律师和幼儿园法律顾问沟通。关于监控一事,园方表示幼儿园并不是没安监控,而是寝室位置涉及隐私没有安装。
老师取鞋 孩子磕在床围栏上
随后,欣然老师带记者来到糖糖的寝室,向记者讲述了当时事发的一幕。当天午睡时间,她为了让糖糖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没有吃饭便哄他睡觉。但孩子不愿睡觉,嘴里说想要鞋子。因为糖糖的家长要求中午给孩子喝奶,所以当时班级的3位老师,一位给糖糖冲奶粉,一位给糖糖拿室外鞋,而她哄着糖糖。可就在她将糖糖放在床上坐好,起身要接另一名老师递过来的鞋时,就听到“咚”的一声,回头就看到孩子磕在床围栏上,头上出现了伤口。于是她赶紧让幼儿园保健医给糖糖处理头部,然后联系了家长。
记者在糖糖的寝室看到,他的小床围栏大约高10厘米左右,床两边各有一处,糖糖的小床就是门口的第二张。
律师:孩子在园内受伤可要求赔偿
对于此事,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园方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一种监护人的转移。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后,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出现严重的伤残或者死亡的,除了上述费用外,家长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但是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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