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杀死前女友及舍友 山林中发现嫌犯尸体)
遇害的两名女生
嫌犯驾驶摩托车外逃照片
嫌犯身份证照
因矛盾纠纷,他跑到前女友暂住处将其残忍杀害,同住的舍友也未能逃过一劫。昨日,厦门警方通报称,湖里塘边“4.8”故意杀人案告破,在龙岩一山林中发现一具男尸,经DNA检验比对结果,该男尸正是犯罪嫌疑人何某。
据了解,“4.8”故意杀人案发生后,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和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警方获取充分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何某(男,31岁,四川省蓬溪县人)。4月19日,警方发布了悬赏通告,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何某系受害人李某的前男友。4月8日凌晨,何强与李某某因矛盾纠纷,在湖里区塘边社李某某的暂住处,将李某某及同住的魏某某两人杀害。作案后,何某乘车逃往龙岩市新罗区,再换骑摩托车逃窜至曹溪镇的大山里。该地丛林密布,地形复杂,给抓捕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组织当地村民进山开展“地毯式”搜捕行动。4月23日下午,一村民在曹溪镇经杨村S308省道附近的山林里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时驾驶的摩托车和一具男尸。经DNA检验比对,警方确认该男尸为犯罪嫌疑人何某。
目前,警方正在对案件开展进一步调查。
相关新闻1:
湖里塘边“4 8”故意杀人案近日告破。厦门警方经过15天的艰苦侦查和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于4月23日下午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经杨村附近的山林里找到一具疑似犯罪嫌疑人的男尸。4月26日,警方DNA检验比对结果显示,该男尸正是犯罪嫌疑人何强。目前,警方正在对案件开展进一步调查。
早前新闻:厦门警方悬赏2万缉拿“4·8”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4月8日,厦门市湖里区塘边社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两人死亡。案发后,厦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并迅速锁定四川籍男子何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警方侦查,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何强因矛盾纠纷,在湖里区塘边社受害人李某某的暂住处,将李某某及同住的魏某某两人杀害。犯罪嫌疑人何强,男,31岁,汉族,四川省蓬溪县人,短发,中等身材,身高160-165cm之间,长期生活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从事泥水工工作。何强逃跑时上身着黑白灰相间长袖T恤,下身着蓝色牛仔裤,从龙岩市新罗区外逃时骑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目前,厦门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何强。为尽快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该案的,警方将奖励人民币2万元。举报电话0592-110,0592-2262190。(厦公宣)
下了这么久的雨,厦门终于晴了。
但厦门很多人今天哭了!
两个如花少女被人杀害在湖里区的出租房!
其中一个女生,她生前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还没有化过一次妆,唯一一次化妆竟然是躺在冷冷的冰柩里...
全城捉拿凶手,为少女伸张正义!
“阴雨绵绵的4月7日,本该两个活泼乱跳的花季少女,却在这一刻画上人生的句号。我闺蜜婵玉与另一名女生在厦门市湖里区出租房内双双遇害,身上连中数刀,最为致命一刀在脖子上。凶手名叫“何强”,为早有预谋,杀人手段残忍至极。”
“4月11日,亲朋好友都来送她最后一程,她家人几次悲痛欲绝晕倒在灵堂前。无辜的生命在花样年华中结束,她生前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还没有化过一次妆,唯一一次化妆竟然是躺在冷冷的冰柩里...”
案发后,厦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并迅速锁定四川籍男子何强有重大作案嫌疑。
相关新闻2:
两名“90后”花季少女一起合租,4月8日晚,男子何某强因矛盾纠纷,潜入两名女孩住处,将两人一同杀害。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厦门警方经过15天的艰苦侦查和群众举报线索,于4月23日下午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经杨村附近的山林里,找到一具疑似犯罪嫌疑人的男尸。4月26日,警方DNA检验比对结果显示,该男尸正是犯罪嫌疑人何强。至此,湖里塘边“4·8”故意杀人案告破。
据了解,“4·8”故意杀人案发生后,厦门市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何强(男,31岁,四川省蓬溪县人)。为尽快破案,4月19日,警方发布了悬赏通告,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何强系受害人李某某的前男友。4月8日凌晨,何强与李某某因矛盾纠纷,在湖里区塘边社李某某的暂住处,将李某某及同住的魏某某两人杀害。
据悉,作案后,何强乘车逃往龙岩市新罗区,再换骑摩托车逃窜至曹溪镇的大山里。该地丛林密布,地形复杂,给抓捕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组织当地村民进山开展“地毯式”搜捕行动。
4月23日下午,一村民在曹溪镇经杨村S308省道附近的山林里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时驾驶的摩托车和一具男尸。经DNA检验比对,警方确认该男尸为犯罪嫌疑人何强。
目前,警方正在对案件开展进一步调查。
佰佰安全网提醒:
故意杀人罪处罚: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对此,法学家指导案例网中所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对此有很直观的解释。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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