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黑车有诸多危害。黑车不仅严重干扰和冲击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而且车主交通法制观念淡薄,驾驶员未经培训,车辆没有承运人责任险,安全事故频发,一旦发生 交通事故或纠纷,乘客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有些黑车车主以同乡拉帮结伙、欺行霸市,影响社会安定。
河南小伙来长出差,为了节省时间竟然误上“黑车”,途中遭遇收费站闯行、中途恶意加价等一系列惊险事。23日,他将乘坐“黑车”经历告诉记者,希望长春市运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以免更多和他一样的乘客遭遇“黑车”。
为省时间 外地乘客误上“黑车”
“事情是19日发生,当天我是从河南洛阳到这边出差,先是坐高铁到了长春,然后就想乘客车到乌兰浩特。”杨先生说,当天他下火车时将近11时,来到长春凯旋公路客运站发现,从长春到乌兰浩特的客车每天发两班,分别是在11时和18时,因为赶不上11时的客车,他就询问客运站工作人员坐18时的客车何时能到乌兰浩特,工作人员告诉他,坐这趟车到乌兰浩特得半夜了。反复思量,杨先生觉得半夜到乌兰浩特,还得找宾馆非常麻烦,就寻思到长春站看看火车票,不想一出客运站大门,就被一群人围住了。
“这群人男女都有,问我去哪儿,我说去乌兰浩特,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表示可以拼车去,正常坐客车票价80多元,他要124元,然后将我带到长春凯旋公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对面的一辆银灰色商务车前面,说里面已经有几位乘客了。”杨先生说,他当时上车时发现已经有两名乘客,就没有多问,为了节省时间选择了这辆商务车。
为了逃避收费强行闯收费站
不到半个小时,带杨先生上车的男子又带来3个小伙,说他们也到乌兰浩特。“车上坐了6名乘客后,我们就出发了。带我上车的男子说他是司机,和副驾驶上的乘务人员都是司机,俩人换着开车。”杨先生说,当时为了安全,上车前他给此车拍了照片。
起初还算顺利,但是到了安广收费站时,杨先生发现此车为了逃避收费而快速强行随前车通过。“我看这车闯了收费站,心里觉得很不安,就对司机说会处罚。没想到司机直接笑了,说车上好几个车牌子,就在我座位前面的主驾驶位下。”杨先生说,他听到这话吓了一跳,他当时坐在司机后面的前排坐上,就用脚踢了下前面,确实发现好几个车牌子。他觉得害怕了,认为自己遭遇了“黑车”。
就在这时,副驾驶上的乘务人员让司机走小道去加气。加气后,副驾驶上的乘务人员直接坐到杨先生旁边,要求乘客们立马掏钱。
半路加价 不给钱就“抄家伙”
“当时我上车的时候,他们说到乌兰浩特一个人124元,而且是到地付钱。结果加完气,他就管我们要150元。”杨先生说,最后上车的3名乘客不同意加钱,乘务人员让他们下车,说如果不加钱就“抄家伙”收拾他们。
“我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当时吓坏了。”杨先生说,随后他看到司机也下了车,双方因为此事发生了争执。不一会儿,司机打开车门,让所有人下车,并要求后上车的3个人每个人拿200元。杨先生拿出两张百元钞票给了司机后,司机竟然说没有零钱,只找给他20元。他向司机索要收费凭据,对方没有给,更没有拿出任何营运资质手续。
运管部门:一经核实将查处“黑车”
“车行驶到白城附近时,有乘客表示已经到了目的地,要求下车。”杨先生说,见此情况司机要求他和所有乘客都一起下车,于是所有乘客都被放在了白城城郊附近的一个小道上。
杨先生说,这辆车随后扬长而去,剩下的乘客只能再次在小道上拦车。“我先是拦了一辆大巴车到白城,然后坐正规客车到了乌兰浩特。”杨先生说,虽然事情过去好几天了,但是每每回忆起来,他还是心有余悸,随后他向长春警方报了警。
“我想将此事反映给运管部门,希望他们加大执法力度查处‘黑车’,以免更多人遭遇类似事情。”杨先生说。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一定会对“黑车”进行查处。
针对此事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订)第六章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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