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后杀害前妻受审。
原标题:男子吸毒后持刀杀前妻 受审称事发时产生幻觉
吸食冰毒后,80后男子张某持水果刀将同居的23岁前妻杀害。昨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张某称,他吸食冰毒后产生幻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前妻杀害。被害人的妹妹称不想追究张某的责任,因为“不希望孩子失去母亲后再失去父亲”。
男子称吸毒后感觉有人要杀他
昨天9时50分,现年28岁的张某被带进法庭。检方指控,2015年5月13日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大兴区黄村镇某小区出租屋内,因故与前妻李某(殁年23岁)发生矛盾,后持刀扎刺李某身体并切割其颈部,致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某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张某当庭认罪并称“属实”。据了解,张某与李某2011年结婚,次年10月生育一子。2015年2月底,两人在吉林老家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两人都到北京打工。
张某称,虽然离婚了,但两人仍有感情,来北京后仍住在一起。案发前一天,他们还去看了电影。晚上回家后,他在卫生间吸食了冰毒,案发当天早上也吸食了冰毒。两人吃完早饭后吵架,“我感觉她想害我,我脑子里没有想到她是我的家人,总是感觉有人要杀我”。
对于案发细节,张某称不记得了。“我当时感觉面前的人把我的家人害死了,之后我就不知道了。等醒来后,发现媳妇躺在地上,才知道我杀了人。”张某称,看到前妻躺在地上,脖子、腿、脸上都有刀伤,感觉自己做坏事了,因此拨打电话报警。
张某称,他从2008年开始吸毒,父母并不知情,妻子知道后不让吸,还为此发生过争吵。此前吸毒后也曾产生过三四次幻觉,总感觉身边的人要害他。
为孩子考虑死者妹妹求轻判
庭上,在民事部分审理前,死者李某的父亲及妹妹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交诉状,要求张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3万余元。但审理中,李某的妹妹表示不想追究张某的责任了,“妈妈已经没有了,不希望孩子再没有了父亲”。他们来北京3次,前后借了8万元处理后事,希望把8万元给了就行。
李某的妹妹表示,看在孩子的面上,请求法官对张某从轻处罚。
张某称,他愿意赔偿,但自己没有钱,希望父母能替他多给李某家一些钱。在最后陈述时,张某低着头连说了六声对不起。辩护人也称,事发后,张某很后悔自责,曾在看守所内自杀过几次。
鉴定意见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张某此前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初期并不配合,面对讯问一直不语,而总是自言“太惨了,太惨了”。后期供述也出现不一致。一次供称,案发当天与前妻发生口角,以为前妻被人追求。另一次又称,吸食毒品后,感觉前妻在与别人做爱,当时想杀男的,清醒后发现杀的是前妻。再一次又称都是幻觉造成的,“原来说的感觉前妻与其他男子做爱的事,是我故意说的”。
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2015年5月12日和13日,张某吸食毒品后出现精神病性症状、产生被害妄想,争吵中持刀将前妻杀害。归案后,张某具有自我保护,口供欠一致,叙述案发时存在异常的感知体验及妄想观念,所释杀人动机反常,跟现实情况欠一致,但精神病性症状与吸食毒品有关。
鉴定意见显示,张某诊断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实施违法行为虽存在异常的感知体验及妄想观念,但吸毒系自陷性行为,应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安全网延伸阅读:涉嫌吸毒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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