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最常见的一种诈骗犯罪形式。通常受害者被犯罪分子抓住了可利用的事物条件,从而进行一系列的利益侵害。
心仪女子小筠(化名)总是若即若离,长阳男子李某发现,小筠和已婚中年男子张某很亲密。经过跟踪、打听,李某得知张某要到小筠住处约会,他闯进房间“捉奸”,并拿出相机拍摄录像,以曝光裸照视频威胁,逼张某打下25万元欠条,随后得手9万元。
前日,李某因涉嫌敲诈,被长阳警方刑拘。
男子报警
约会被拍裸照敲诈9万元
6月12日上午10点,一名中年男子到长阳公安局龙舟坪刑警中队报案,称被人敲诈勒索9万元。民警询问得知,男子姓张,是当地一家事业单位职工,多年前,与女子小筠(化名)相识,一直保持较好的关系。
2016年5月10日晚,张某应邀到小筠住处约会时,闯进来一名男子,来人见两人衣衫不整,拿起相机拍照、摄像,并称小筠是他的女朋友,要将裸照、视频上网曝光。
张某有些慌乱,担心对方真将裸照发到网上,恳求其不要拍照曝光,放他一马。
男子称,张某要赔偿他的损失,逼张某当场写下25万元欠条,几天后,逼张某通过银行分两次给他的账户汇款9万元。
遭到敲诈后,张某非常郁闷,想到警方报案,又怕事情败露,只好吃了哑巴亏。
6月12日上午,张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询问,25万元欠款什么时候可以还清,被逼无奈之下,张某只好报警。
嫌疑人称
自愿赔偿的“声誉保护费”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调查得知,张某所说基本属实。
就在民警根据线索准备抓捕嫌疑人李某时,6月13日上午,一名男子主动到刑警中队来问情况,得知该人就是李某后,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同时传唤涉案女子小筠到刑警中队接受询问调查。
在审讯室里,李某不承认敲诈张某9万元,称9万元是张某欺负了他的女朋友,自愿赔偿的“声誉保护费”。李某称,发现两人奸情后,他非常气愤,提出要卖自己的房子,让张某出50万元买下,并与小筠断绝关系,后来,两人讲价25万元,这才写下欠条。
民警询问小筠时,小筠承认当晚和张某发生了性关系,对“男友”敲诈之事避而不谈。
随后,民警调整审讯方式,经劝说,14日,李某终于解开心结,承认敲诈勒索张某的犯罪事实。
真相大白
恋爱不成跟踪发现婚外情
民警调查得知,2015年底,40岁的离异男子李某与离异年轻女子小筠相识,两人感觉谈得来,李某有意和小筠谈恋爱,但小筠一直没有明确表态,只答应交往一段时间看缘分。
被拒后,想弄清缘由的李某开始留意小筠的行踪,有一天,他在街上看到小筠和一名中年男子在逛街,看上去非常亲密,便一路跟踪到了小筠的住处。不久后,在李某的一再追问下,小筠承认,李某看见的中年男子是她很久以前的“男朋友”。
李某觉得,中年男子是夺人所爱,经打听得知,中年男子姓张,在县城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且已有家室。李某决定,“敲”张某一笔钱,“教训”一下有婚外情的他。
经监视、跟踪、打听,李某得知,5月10日晚,张某要到小筠住处约会,于是强行闯进房间,称小筠是他的女朋友,并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假意拍照、摄像,并威胁要将裸照发到网上去,逼张某写下欠条,敲诈了9万元。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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