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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产假期间做微商被炒鱿鱼 送货上门被领导发现

2016.07.07 09:49 2839

现在一打开微信朋友圈,铺天盖地的产品推销让人应接不暇。而网络上也流传着一句经典的话,朋友圈里只有两种人,一种叫微商,另一种叫微商的朋友。

最近,宁波某企业的一名女职员因在朋友圈卖东西,被老板炒了鱿鱼。

您的朋友圈里有人卖东西吗?您对朋友做微商持什么态度?您觉得兼职做微商会影响本职工作吗?对于干微商被开除这事,您又怎么看呢?佰佰安全网带您了解详细情况,学习相关职业安全知识

记者乐骁立

事件

请产假做微商,惹怒老板

小雨供职于宁波某民营企业,做文员。她平时的工作内容虽然很杂,但是工作量却不大。随着朋友圈里卖东西的好友越来越多,她也谋划起做微商。她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个“上线”,进了第一批货,就开始在朋友圈里“吆喝”了。

“因为我卖的是化妆品、面膜之类的商品,很受身边小姐妹的欢迎,最近又从另一个供货商处进了一批水果,销售情况也不错,还发展了一些‘下线’。”小雨说。

但她也坦言,要说干微商不影响工作,那是假话。因为根本算不准客户什么时候在微信上下单,因此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屏幕,不断接受询价。在公司的会议上,小雨常常因回复客户而开小差,被领导批评。

几个月前,小雨怀孕了,她向领导申请提前请产假,领导也十分“慷慨”地同意了。

上个月,部门领导按照企业内部“员工关怀”的政策,准备买点东西去探望一下在家待产的小雨,于是在其微信朋友圈的一位好友处买了点水果。谁知第两天送货上门的竟然是小雨。这让领导火冒三丈:我准你产假,你竟然不好好休息,在家干微商。

“生完孩子就终止你的劳动合同!”部门领导说。

调查

六成网友认为可以尝试

小雨的经历虽然有些极端,但也反映了现在兼职在朋友圈卖东西的人不在少数,大多数是一些80后、90后,甚至一些退休在家的大爷、大妈也干起了这桩买卖。

前天晚上,记者发起了一场名为“微商出没”的朋友圈大调查,大家对兼职干微商被炒这事儿也各抒己见。

这次共有700多名网友参与了问卷调查。在问及“您朋友圈里有没有人卖东西”时,仅有2%的网友选择没有,有超过半数的网友表示“朋友圈里做微商的好友铺天盖地,比晒娃的还多”。此外,有13%的网友表示自己在从事微商工作,18%的网友虽然还没投身“微信卖货郎”队伍,但也有这个想法。但超6成的网友表示自己不会尝试在朋友圈里卖东西,因为这样会拉低自己的品位和格调。

在问及对全民微商这一现象的态度时,有22%的网友认为,业余时间创富挺好。但仍有7成网友表示,微商的产品缺少相关部门监管,质量得不到保证,有一小部分网友态度更加激烈,他们看见朋友圈里卖东西的就把他们拉黑了。

而在看过“干微商被炒鱿鱼”这一案例后,网友们的观点也各有不同,64%的网友觉得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尝试,而16%的网友认为“不务正业,理应开除”。且有不少网友表示,身边有不少因为做微商与企业管理层不合,随后主动或被动地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

企业

最担心影响正常工作

看起来,网友对这事儿的态度比较温和,但企业高管们的观点却与网友有很大出入。记者问了一些宁波本地企业的高管,他们普遍反对员工做微商,特别是当员工“干私活”影响到工作时,他们会比较恼怒。

宁波智轩物联网科技公司的财务总监齐荣敏表示,员工在朋友圈卖东西这个现象他也碰到过,首先要分析一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如果员工在其岗位上所表现出的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当的薪酬匹配,或者员工有能力却一直看不到加薪的可能,导致他心灰意冷从事微商,补贴家用,公司应该检讨一下。”他说,“反之,如果公司已经给予员工不错的薪酬待遇,但员工不思为公司创造相应的价值,而去做微商,赚外快,这就不太厚道。”

他认为,在这个社交软件泛滥的时代,员工上朋友圈卖一点自家生产的小商品也不能算大错误,关键是不能投入太多精力,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宁波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渚琴表示,如果出现员工做微商的情况,作为老板来说一定是不太开心,毕竟会分散员工在本职上所花的精力。但如果一味禁止,或者炒鱿鱼这种极端方式也不太合理;应该多了解员工的想法,以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劝导;如果员工觉得做微商更能体现自身价值,那么也请他自主创业。

当然,有一些行业或职业做微商显然是不合适的,有网友就表示:“像教师、公务员这种职业如果在朋友圈卖东西就会给家长或下属造成困扰。”

网友“菲菲”表示,他们家孩子的班主任就经常在朋友圈出售一些学习用品,许多家长都给予“配合”,纷纷下单。这让他很烦恼:“老师会不会因为我们不买东西而对孩子不同对待呢?”

宁波某私立幼儿园就在内部作出规定,不允许老师在朋友圈卖东西。

“对于幼儿教师能不能做微商这个问题,我其实特别纠结,第一,没有法律规定幼儿教师不得做微商;第二,一说出来难免会让做微商老师觉得不舒服。”该幼儿园园长表示,考虑再三,幼儿园还是明文禁止了老师做微商。因为,幼儿教师做微商,远不只是让家长不舒服,还会影响幼儿园的品牌形象与口碑。

有企业允许员工卖公司产品

现今,零售业早已全方位触网,继网店、APP后,做熟人生意的朋友圈也成为它们开拓线上市场的一个新平台。而在朋友圈卖东西有时候根本就无需仓库、物流等服务,只要挂靠供货商,“下线”只需接单,“上线”就会将货物发给买家,然后分给“下线”一定的提成。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投入“朋友圈开店”的大军中。

在调查中,不少网友也给老板们支着,14%的网友表示:“员工可以卖公司的产品,既为公司创造价值,又可以赚点外快。”

而在实现生活中,这种模式也开始普及。今年开始,如苏宁、天虹、国美等越来越多的零售企业开放电商资源,鼓励员工利用这些资源开微店。

去年,富士康旗下主营3C产品的微商项目“贝壳山”上线,销售华为、三星手机,并在部分厂区招募员工作为个人分销商。

据了解,宁波本地家电巨头奥克斯也有类似的内部政策,如果内部员工想做人人微店可联系奥克斯官网,官网邀请他开店;此外,格力浙江分公司小家电部也有类似举措。但这些家电企业对此的态度基本是不鼓励也不阻止,似乎只是作为一种尝试。

齐荣敏说:“员工卖自己公司的产品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公司必须是制造产品的企业,而且最好是快消品。很多公司的产品不适合这种销售渠道。”

律师

“微商员工”可按公司规定处理

那么,企业对待“微商员工”是否有法可依呢?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鲍欣媛律师表示,针对“员工做微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辞退”的问题,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用工管理制度,对做微商是否构成可以辞退的规定;

其次,要看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无公示;最后,要有证据证明被辞退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存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微商类似于一种分销的商业关系,一般来说不会签署劳动合同,因此并不违背劳动法。但如果占用上班时间做微商,虽然没有达到实质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却属于劳动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将此种行为写入公司的规章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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