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司机 遇检查 谎称父亲得癌症)
“呜,警察叔叔,我赶时间啊,爸爸癌症……”民警拦下一辆奔驰车检查,美女驾驶员当场哭鼻子,称要见父亲最后一面。昨天,记者从渝北区悦来交巡警大队了解到,美女最终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7月4日上午10时,渝北区悦来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嘉悦大桥驾车巡逻。“吱!”警车后方几十米开外,一辆奔驰E系轿车突然急刹车,然后走走停停,忽而打开转弯灯,准备在单行道调转车头。民警觉得有异,上前拦住询问。
一位皮肤白皙、长发笔直的美女打开车窗,摘下墨镜。民警让她出示证件,不料美女竟“呜呜”低声哭泣起来。
昨天,悦来大队民警徐警官告诉记者,当时美女哭着说:“警察叔叔,请让我走嘛,我爸爸得了癌症,在市中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生喊我去见他最后一面。”声泪俱下。
民警安慰一番,让美女配合检查,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没问题立即放行。见民警不放行,美女态度立马180度转变,开始吵闹吵骂。
“主要是说我们心肠太狠,她爸在医院都不行了,还要耽误她的时间,说我们没有同情心,还要去告我们。”徐警官告诉记者,一番吵闹后,美女走下车,再次变脸,将手搭在民警手上哀求放行。
民警不吃这一套,美女始终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最后,美女出示了行驶证,称忘带驾驶证。
民警对她的身份证进行查询。经查询,女子姓方,今年27岁,她根本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父亲是房地产老板,去年为她买了一辆奔驰车,聘请专职驾驶员为她开车。
父亲真的得了癌症?方某介绍,她的父亲身体健康,正在外地谈生意,只是为了逃脱处罚,编造父亲癌症病危的情节,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民警了解到,方某当时约了几个闺蜜一起去解放碑、观音桥购物,专职驾驶员有事请假,方某便独自开车出门。
民警对方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
无证驾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但无法保证行车安全,同时也威胁到了行人安全,大家千万不要冒这个险。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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