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中央财政5.5万亿支持地方 四川河南分得多)
统计图
近日,财政部披露了2015年全国财政决算,总共包括了37张表格及说明,将去年全国20余万亿元的收支情况向社会大众公布。从中央财政对地方支持来看,向中西部省份倾斜比较明显。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财政部首次披露了去年各地区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具体金额,表格全称是“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根据这一决算表,在去年中央财政给31个省(市、直辖区)的总额约55098亿元财政支持中,四川省最终获得约3701亿元,位居首位,河南省以 3403亿元紧随其后,获得中央财政资金超2000亿元少于3000亿元的总计12个省份,按资金总额多少排列分别是湖南、湖北、云南、黑龙江、安徽、新疆、河北、贵州、广西、山东、内蒙古、陕西,获得千亿级中央财政资金共有10个省份,其中甘肃和江西两省逼近2000亿元。
剩下七个省份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百亿级资金,其中天津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最少,约为427亿元。
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持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根据2015年全国财政决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和成品油税费改革四类税收返还,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决算数为5018.86亿元。
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2015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8455.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1623.63亿元。
从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持总额可以看出,为保证地区间财力均衡,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明显。
在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持超过2000亿元以上的14个省份中,除了河北和广西外,基本上都是中西部省份。而北京、上海、浙江等东部发达省份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足千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转移支付分配中,中央财政多考虑各地区实际实行差别补助比例。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越困难的地区补助转移支付系数越高。
此外,中央财政在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城市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重大民生政策时,也考虑了各地的财力状况,对中西部等财力薄弱地区给予倾斜。
预算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公开的数字及各省市排名看,中央转移支付确实是按照平衡地方财力的目标进行,因为中西部地区获得转移支付的数额较大,排名靠前。专项转移支付也集中在中西部,其中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向中西部倾斜。我国经济近年进入中低速增长时期,为刺激经济,政府善用财政手段扩大需求。有限的资金用在哪个地区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中西部地区相对而言,经济发展落后,从而经济增长的空间更大,因而政府会将更多的投资(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投放在这类地区。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补助,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主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资金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
根据2015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四川、河南两地获得中央支持超过2000亿元,湖北、湖南、新疆、甘肃、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等地获得中央支持超过1000亿元。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解决外部性、中央地方共同支出责任以及实现中央特定目标问题,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根据2015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金额超过千亿的省份为黑龙江、河南、四川、云南、新疆。
根据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分地区决算表,东部发达地区获得的税收返还普遍较高。比如广东省获得最高的460.31亿元税收返还,江苏和浙江获得税收返还超过300亿元。
邓淑莲表示,上划中央的税收收入越多的省市,得到的税收返还收入越多。这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这一数字较高的原因。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803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10.21亿元,增长5.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66亿元,预算数为590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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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的职能主要是:①为中央政府完成其职能筹集和分配资金;②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③监督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及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财政法令和法规。中央财政的任务主要是:①编制中央政府预算。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各部门、各行业发展的需要,测算中央预算收入和中央预算支出的规模,编制中央政府预算,报立法机构批准。②贯彻执行中央预算。根据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调整中央预算,进行预算的追加或预算的追减。③制订各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审查和监督中央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情况。④审查和批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年终决定。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年度终了要向财政部汇报上一财政年度的决算,财政部在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决算的基础上,汇编中央财政决算。⑤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编制、执行、审查和批准地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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