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日凌晨3时20分
地点:晋江市区阳光广场旁公交站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
事件实录:一部行驶中的小车突然起火,司机赶紧停了下来,岂料火势迅猛,不仅烧毁了小车,还殃及旁边的公交站。
小车被大火吞噬,殃及公交车亭
3时26分,这辆奇瑞牌小车正停在阳光天桥下的公交站边熊熊燃烧,火势已经蔓延至公交车站台上的广告牌上,不时传出轮胎的爆炸声。
此时,赶来的民警已经设置好警戒区域,并疏散附近围观的群众。随后,消防官兵用两把水枪分别对车辆和站台广告的着火区域进行喷淋处置。15分钟后,大火被成功控制,直至3时50许,险情被彻底排除。
据车主吴先生介绍,车辆着火疑因线路老化,当时驾驶车辆到这里时,突然闻到有一股刺鼻的烧焦味,立刻停车查看,发现车头部位有起火燃烧的现象。由于当时车辆没有装备灭火器,眼看车辆火势慢慢变大,自己只能跑到远处的安全区域向119报警求助。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在这里看到,公交站顶棚、广告牌已被烧毁,铁架烧得变形,供乘客坐的铁凳也被烧黑。晋江市公交公司表示,将追究驾驶员责任,要求驾驶员赔偿公交站烧毁的损失,并在近期安排人员修复。
车自燃,连公交站亭也烧了,这保险能不能赔呢?对此,保险业内人士介绍,如果当事车主有购买自燃险,那么自燃险只能赔付车辆本身损失,公交站亭损失无法赔付;如果当事车主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那公交站亭损失就可以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公交站亭损失只能由交强险赔付,但最多只能赔付2000元。
了解关注更多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尽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