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生下男婴养不起,想卖;一方痛失独子多年,想买。在这样情况下,发生了儿童安全案件,在买方的小姑等人的介绍下,双方最终确定孩子的价格为4.6万元。结果没等付款结束,卖方赵某就反悔了,然后因为寻子无果而报警。佰佰安全网带你了解详细内容。
近日(20日),买方吴某及其小姑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宝应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九)》降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入罪门槛以来,扬州办理的首例收买被拐卖儿童案。
今年4月11日,江苏宝应警方通报了一起被查获的荒唐交易:母亲竟4.6万“出售”亲生儿,买卖双方均已被警方执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据了解,赵某在2015年与丈夫离婚前夕,就已经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考虑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抚养第三个孩子,赵某多次向朋友徐某透露要把孩子“卖掉”,徐某对此也很上心,帮着赵某四处寻找“买家”。
今年4月6日中午,同住一个小区的刘某找到了徐某,表示自己的堂嫂吴某没有孩子,想“抱养”一个孩子。巧合的是,当天凌晨赵某刚诞下了一名男婴。当天下午,徐、刘两名“中间人”就领着吴某来到了赵某分娩的医院。经过协商,赵某最终同意以4.6万元的价格将刚出生的儿子卖给吴某。吴某当场支付了5000元定金后,将孩子抱回了家中。
事后,赵某卖孩子的行为遭到了前夫和家人的一致反对,他们强烈要求把孩子要回来。此时的赵某也表露出了悔意,决定把孩子要回来。4月8日下午,吴某家人前往医院交付剩余的4.1万元钱时,赵某表示钱不要了,想把孩子要回来。随后,赵某的前夫驱车跟着吴某家人前往小官庄镇去抱回小孩,没想到半路上被吴某家人的车给甩掉了。无奈之下,邵某前往小官庄派出所报警。
办案民警连夜对赵、吴、刘、徐等涉案嫌疑人进行审讯,四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9日下午,办案民警将男婴送回家人手中。
7月20日上午,买方吴某及其小姑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分别被宝应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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