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报复前妻竟捏造事实 诈骗犯诬告陷害又获刑)
7月22日,诈骗嫌疑犯戴某斌到案后为报复前妻,竟然捏造事实诬告前妻也一起参与了诈骗。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22日披露,该院一审以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斌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1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戴某斌分别以介绍高铁工作需交保证金、高铁内部分房需交购房款及个人购店需资金周转为由,诈骗作案3起,骗取被害人戴某鑫等人现金5万元,该款均被戴某斌挥霍。2012年1月,被告人戴某斌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到案后,被告人戴某斌因前妻陈某未支付离婚时所允诺的15000元,而意图报复陈某,于是向公安和检察机关作出被害人陈某参与其中2起诈骗,并从中分得1000元的供述,造成公安机关对陈某立案侦查。2015年12月29日,吉林省敦化市公安机关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抓获被害人陈某,长汀县公安机关于当日对被害人陈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将其羁押于龙岩市看守所。
经调查取证后,发现被害人陈某参与诈骗犯罪事实不存在,公安机关于2016年1月8日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并将被害人陈某释放。2016年4月29日,因诈骗罪获刑入狱的戴某斌刑满释放,当日,又因涉嫌诬告陷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被告人戴某斌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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