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发生酒后驾驶的事件与日俱增。酒后驾驶行为轻则接受法律处罚重则造成交通事故 ,出现人身伤亡,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因此开车勿要喝酒。
25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了解到一起让交警都有些哭笑不得的酒驾案件,市民孔某在被交警发现存在酒驾行为后,孔某先说自己喝了红牛,然后又称自己喝了藿香正气水……
7月23日晚9时许,南关交警大队唐警官、孙警官在亚泰大街磐石路口执勤,在对一辆灰色夏利轿车驾驶员进行排查时,酒精检测仪显示该驾驶员有酒精反应,面对民警询问,司机称自己没喝酒,只是喝了红牛饮料,待将司机带上警车进一步呼吸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值为21mg/100ml。面对检测证据,该司机又改口称之前喝了藿香正气水。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该人又说驾驶证没带。
根据该人已构成酒驾且可能涉嫌无证驾驶这一情况,民警决定将人和车带到南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审查。经民警对其进一步询问调查,最终查明驾驶员孔某属无证驾驶。孔某对酒驾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等待孔某的是4000元处罚(酒驾处罚20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罚2000元)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规解析: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