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提出在要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并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
《规划》要求,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学校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要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如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以及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法治教育。
与此同时,根据《规划》,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0年,在各地统筹建设60所左右的国家级实践基地,各地争取在中等以上城市建立至少1所符合标准的省级实践基地。
(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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