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引发的人身安全事件,给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带来无尽的打击和伤害。因妻子以其父亲的名字新买了一套房产,引起了王某的不满。一次争吵过后,王某手持菜刀,在家中床上朝着妻子张某的颈部狂砍,导致妻子当场死亡,事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男子杀妻被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张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5月5日下午2时,王某在其位于朝阳区的租住地内,因故与张某发生争执。其间,王某持菜刀连续砍切张某颈部,致其死亡。作案后,王某在家人劝说下于当日向警方自动投案。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称疑妻转移财产
本案庭审中,王某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且受害人过错是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王某是因被害人的刺激挑衅引起的突发激情犯罪,与经过精心准备的、预谋犯罪相比,主观恶性较小,应被区别对待。
“我和妻子在2010年1月登记结婚,有一个女儿,婚后我们就经常因为家里的经济和户口问题争吵。”王某交代称,2013年底他曾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张某的父亲却称,女儿和王某结婚后不久,就发现王某在网上聊天时与别的女性关系很暧昧,因此小两口开始频繁吵架。
“2013年我们诉讼离婚前后,她在大兴买了一套两居室,写的是她父亲的名字。我认为她买房子用的是夫妻财产,不应该写她父亲的名字,让她变更名字她也不变更。”王某说,他认为妻子买房的目的是为了转移夫妻财产。
因自首获无期
事发当天中午,二人因房子一事又吵了起来。王某说,当时张某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来,并用刀指着自己说“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王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夺过刀将妻子推倒在床上,并用右手持刀向妻子的颈部砍了下去,“砍了很多下,一直砍到颈部断了,头部都掉了下来”。
王某回忆说,他事后找了一个蓝色塑料整理箱,将妻子的头部装在箱子里,开车去了父母家。后在王某父亲的建议下,王某选择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结合其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等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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