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婚变”事件持续发酵,话题亦上升到财产分割。
从主演电视剧《士兵突击》《我的兄弟叫顺溜》到电影《人在囧途》《泰囧》《道士下山》《奔跑吧兄弟》等,王宝强早已靠着演员身份完成了原始积累,着手商业布局。开公司、投电影,王宝强在2015年福布斯榜单中以2600万元的年收入位列71位。
依照名人离婚惯有的“出血”模式,王宝强恐将为此次婚变付出大价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王宝强名下公司及电影投资均发生于其婚后时期,依照《婚姻法》内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即便马蓉并无持股份额,但仍旧有权平分王宝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有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名下公司股权恐遭平分
记者梳理王宝强旗下资产发现,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蓉(王宝强妻子),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
今年3月25日和4月19日,宝亿嵘影业发生两次股权变更,目前王宝强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值得注意的是,宝亿嵘影业参与投资的电影《唐人街探案》票房表现良好,最终突破8亿元大关。
除此之外,王宝强还参与投资电影《非法操作》和《大闹天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片出品方之一即为宝亿嵘影业。除了投资电影外,王宝强作为个人投资者在今年4月参与了乐视体育的B轮融资。
从影多年来,王宝强完成了艺人到商人的过渡,亦有报道称其“身家过亿”。然而上述商业布局却在“婚变”影响下面临被拆分的风险。
根据王宝强发布的声明内容,其与马蓉于2009年结婚,而宝亿嵘影业成立及前述电影投资均发生于2010年后,“依照时间来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该律师看来,若王宝强与其妻子马蓉已办理离婚手续,则两人名下共同财产将依照《婚姻法》条例进行分割。“公司股权分割仍旧按照法律约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同时,该律师还强调,与其他一般财产不同,公司股权构成如若涉及其他投资人,能否分割还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以争求其他股东的意见。
“这意味着,即便马蓉(在宝亿嵘影业中)并无持股份额,但仍旧有权力平分王宝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该律师认为,即便经过两次股权腾挪,目前马蓉已不持有宝亿嵘影业股权,但公司股权尚在王宝强名下,只要他俩之前对财产没有进行相关约定,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并不会影响财产的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直接分割股权外,还有一种方式是由评估机构对王宝强持有价值的股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值进行财产分割。
上市公司“婚变”杀伤力大
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变说到底还是两人之间的私事,缘分断了,大不了相忘于江湖,但是如果放到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离婚,夫妻“婚变”则变成了“大杀器”之一。
近几年,A股“天价”离婚层不出穷。今年1月28日午间,电科院(13.740, 0.00, 0.00%)(300215)就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胡醇持股由9600万股减少到6400万股,减少的3200万股股份系胡醇与妻子离婚财产分割所致。因胡醇与王萍离婚,胡醇于1月26日将持有的3200万股公司股票无偿划转给王萍。
资料显示,胡醇是电科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受该消息影响,1月28日公司股价跌停。按当日收盘价来粗略计算,胡醇无偿划转给其前妻的3200万股市值约3.57亿元。成为A股天价离婚案之一。
不仅如今,近年来两市上市公司大股东因离婚导致的股权分割也不在少数。2013年10月,神州泰岳(9.420, 0.19, 2.06%)(300002)宣布,董事长王宁因离婚将其所持有的一半股权分割至前妻安梅名下,当时该笔股权价值高达14.6亿元,是创业板“最昂贵”的离婚案,神州泰岳董事长离婚事件也造成了公司股价的下跌。
2014 年 12 月 8 日,神开股份(15.020, 0.00, 0.00%)(002278)的实控人之一顾正就因与前妻高湘离婚,将其持有的神开股份2391.36万股分割至高湘名下,按照当时的市值该部分股权价值也超过3亿元。
此外,还有通过离婚跻身女富豪的。2005年,袁金华将其持有的三一集团8%股权中的3%转让予前妻王海燕,三一集团不仅控股三一重工、三一国际两家上市公司,还持有多家公司,据相关媒体介绍,王海燕身家一度高达22亿元。
土豆网CEO王微在冲击纳斯达克上市前夕,95%的股权遭遇王微前妻杨蕾申请冻结,此后,两人协议离婚,王微付出700万美元现金补偿。而土豆上市进程被搁置半年有余,错过上市最好时机,并最终无奈被优酷网并购。
与这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相比,王宝强的离婚事件已经算是“小事一桩”,不过,如果真的要被马蓉分走一半财产,“宝宝”心里不知是啥滋味。
记者手记
天使与魔鬼的转换,依赖于艺人和经纪人如何经营关系
◎每经记者 盖源源
冲冠一怒为红颜。知名演员王宝强昨天凌晨在微博发表声明,宣布与妻子马蓉离婚。离婚是因为第三者插足,而这位男小三竟然是与王宝强合作7年之久的经纪人宋喆。
经纪人,是艺人背后的操盘手,从衣食住行到筹谋规划,明星光鲜亮丽的背后,经纪人都起着关键作用。娱乐圈里的艺人与经纪人,就像一对连体人,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密切牵连。如果将艺人看作商品,这件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经纪人。
娱乐圈流行明星“捆绑式销售”,经纪人和艺人也是这样的关系。经纪人最大程度地帮艺人开拓商业价值,艺人对经纪人更加信任,销售的成功率越高。推销包装艺人的同时,经纪人也在销售自己,这种密切的连带关系从这门生意一 开始就注定了。
只是,经纪人和艺人,相比一般的商业合作又显得与众不同。这份联系,是艺人和经纪人几乎24小时的亲密接触。有时候,他们更像一对恋人,会彼此分享心事,消除误解,亲近关系。
“艺人会把你当做倾诉的对象、朋友,展现脆弱的一面。经纪人会给艺人一些建议,人与人之间关系处得好,并非给了你什么,而是因为更了解对方的内心。”业内人士说,亦师亦友,不少合作多年的明星和经纪人“亲如家人”,就像容祖儿生日的时候邀请霍汶希上台时说的:“你是工作上的母亲。”还有的相恋修成正果,比如古巨基与经纪人陈英雪。
然而,一场因为商业出发的关系,因为情感裹挟其中,也会变得复杂。明星与经纪人可能宾主尽欢,几十年扶持,有可能一朝积怨,各奔东西。董洁与潘粤明打离婚战时,董洁的经纪人任佳莺在微博上散布对潘粤明不利的言论,最终潘粤明将董洁的经纪人告上法庭,两人也不欢而散。胡歌给经纪人发出一纸休书,竟是因为其曝光了胡歌与江疏影恋爱一事。而这一次,王宝强的剧情更为离奇,经纪人居然插足婚姻成了男小三。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艺人和经纪人,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一个优秀的经纪人懂得如何让艺人的路越走越宽,而一个不负责任的经纪人,往往因为言行不慎,让艺人深陷漩涡,与艺人分道扬镳。水,可能是清泉或是污水,清浊咫尺之间,天使与魔鬼的转换,依赖于艺人和经纪人如何经营发展这段亲密的关系。
佰佰安全网延伸阅读:
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比较普遍常见的案件。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