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打工少女迷恋网络,但按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为逃避这个规定,她花钱从网上购买了一张伪造且篡改了年龄的假身份证去上网,不料被民警揭穿。8月16日,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被台州市椒江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8月15日上午8时许,椒江区公安分局海门派出所民警和椒江区海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工作人员在辖区一家网吧对上网人员进行身份检查时,发现徐某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年龄与本人实际年龄不符。
经核实,徐某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中显示其出生年份为1999年,但其在网吧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出生年份为1997年,差了两岁。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排除了网吧一方故意做假或误报的可能。
后经民警教育,徐某交代,她是在今年3月从四川老家来到椒江,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因迷恋网络,她想在休息时去网吧上网,但因为未满18周岁而被拒之门外。于是徐某便在今年5月花钱从网上购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将出生年龄加大了两岁。随后,徐某多次使用假证登记上网均得以蒙混过关,不料8月15日上午在网吧上网时被民警揭穿。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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