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据悉,湖南省教育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制定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为在当地残联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针对学生情况 制定教学计划
由于特殊教育资源紧俏,特殊教育学校学位难求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施意见》提出,市州、县市区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形成工作合力。
在当地残联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均可享受送教上门服务。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同时,要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包括:1.科学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4.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
服务对象免收费用
《实施意见》明确,送教上门服务费用由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按照《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要求,落实送教上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每年6000元,为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按师生1∶5比例配备送教教师。各级教育和残联部门要提供有效支持,保障送教上门服务正常开展。
各送教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 责任编辑: 杨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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