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陕西榆林靖边县的农田里,74岁的村民张春梅(化名)望着地里横七竖八被砍倒的玉米,痛哭流涕。60多亩的制种玉米眼看要收获时被当地政府部门告知,必须强制铲除,原因是制种玉米父本中含转基因成分。和张春梅有着相同经历的农户还有很多,他们分布在靖边县的红墩界、黄蒿界、海则滩等多个乡镇。据报道,当地遭强制铲除的玉米已有4000多亩,当地政府向农户承诺每亩补偿1400元。但村民们普遍认为补偿太少。
当地不少农户种植转基因玉米,但他们事先并不知情,玉米种子提供者并没有告诉他们种植的是转基因玉米,在即将收获的时候,当地相关部门才告知他们种植的是转基因玉米,必须强制铲除。另据了解,靖边县转基因种植玉米泛滥。这些都让人看到当地监管部门责任缺失。有知情人士透露,今年春天曾有人向市、县执法大队举报有转基因玉米种植情况,但当时执法部门并未检测出转基因成分。
如果当地监管部门尽早发现这些玉米是转基因玉米,就可大大减少农户的损失,而当地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检测的玉米,为何没能检测出转基因成分?是他们检测的本就不是转基因玉米,还是他们检测技术落后,面对转基因玉米也没能检测出问题?或是他们检测过程中,并没有认真负责,以至出现了差错,本来可以检测出转基因的,结果却没能检测出来?
可见,当地执法部门对农户造成的损失应负一定责任,不能只是强铲农户好不容易种植起来的转基因玉米,就觉得可以万事大吉了,就忽略了自身监管失职的问题。除了要对受到损失的种植户予以合理补偿,还要追查原因,堵住监管漏洞,监管部门要将监管的触角前置,加强事前监管,不仅要杜绝有问题的转基因玉米被种在地里,其他的问题种子,也要帮助农民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农民盲目种植,避免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
国内目前尚不允许进行转基因玉米商业化种植。据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谈及转基因管理现状时表示,非法违规种植是个别、可控的,个别地方的转基因玉米被检测出的转化体也是安全的,这些转基因成分也是获得国内外安全证书,在国外广泛种植,安全性有保障。不过查处这些种子,是因为违反了《种子法》,《种子法》规定所有向农民销售的种子需要经过审定,不允许私自制种和售卖。而农民之所以喜欢种植转基因玉米,一则受到种子提供者的忽悠,再则是因为农民喜欢抗虫转基因玉米,抗虫转基因玉米可较好地防范虫害。
这就有必要加快研发进度,推进安全转基因的产业化,同时,也应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明确标识, 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结束转基因作物种植乱象,让企业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整顿混乱的市场秩序,不能只让种植的农户及消费者成了“冤大头”,成了受害者,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种植转基因农作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转基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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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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