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016年10月22日消息,21日记者从重庆江津区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一起大型非法集资案,123位老人被骗289.76万元。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2015年年底,有群众到江津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报警称,某农业公司江津分公司的“章总”和“颜总”,以月息3分向100多名老人借款后,人去楼空,不知去向。接警后,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
民警从该农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入手,但嫌疑人十分狡猾,刘某实际并没有参与集资犯罪活动,且与章某、颜某等人并不熟识。两人以刘某为幌子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专案组随后进行了海量走访工作,掌握到犯罪嫌疑人操四川口音,章某曾到过江津,颜某等人一直在江津活动且无固定住所等重要线索。专案组立即调取可疑时段江津区所有旅馆酒店住宿记录进行筛查,一名章姓男子进入民警视线。结合前期侦查情况及辨认情况,民警推测,此人就是该诈骗团伙的负责人之一“章总”。十天后,章某在重庆江北区落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4年初,章某打算成立空壳公司骗钱,随即在网上寻找的到刘某寻求合作的信息,与其成立了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某担任公司法人。公司成立后,章某谎称后续资金由他负责投入,刘某信以为真,便将公司印章、法人章交给了章某。
为骗取更多资金,章某又将颜某发展成为他在江津的“下线”。而颜某也十分“机智”,专门在公园、老年大学、闹市街头,针对60岁至80岁的老人发放传单,骗取老人信任,进行虚假宣传。章某和颜某以借款期限6个月、现场返还借款利息1分、借款合同签订月息2分等高额“优惠政策”为诱饵,诱骗百余名老年人投资。
犯罪团伙骗取赃款后,当天就进行分赃。两人通过各种手段将骗来资金挥霍殆尽,当他们意识到再无“油水”时,立即选择人间蒸发。
目前,章某、颜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生活中很多诈骗团伙的目标都喜欢针对老年人,因此老年人在生活当中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同时要多关注相关的法制节目,多了解骗子的诈骗手段,以免上当受骗。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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