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在学校走廊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在一位女老师脸上打了一拳,其间更掏出了警棍。
当天下午,浙江永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称,已对涉事民警采取禁闭措施,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永嘉警方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打人民警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同时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记者 蓝莹
打人者高喊“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
据记者了解,事发地是永嘉上塘城西小学二楼的教室门口,发生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半左右。该学校有师生近2000人,是当地的一所名校。打人男子是永嘉县交警大队民警李某,被打的老师是该校四年(2)班的郑老师,是李某儿子明明(化名)的班主任。
潘老师告诉记者,他目击了整个事发经过:
26日上午9点半左右,明明与班上3个男孩发生矛盾,不慎用水壶划伤了其中一名同学的脸。刚刚出差回校的郑老师第一时间介入,并对几个孩子进行了安全教育。之后,郑老师想继续对明明进行规劝,但明明一直往后退,郑老师伸手去拉,结果指甲划到明明额头,出现红印。郑老师及时向孩子表示歉意,然后打电话告诉了明明的妈妈。
明明的爸爸李某穿着警服赶到学校。因为他穿着警服,进入校园时,保安并未阻拦。李某赶到教室,正值上课,他要求郑老师就打他儿子的事给个说法。
后来郑老师从办公室出来,李某过去,打了郑老师一拳,郑老师当时就哭了。李某一边打一边骂,“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说着,他还掏出了警棍。事发后,其他老师赶来并报警,永嘉县公安局上塘派出所民警随后将李某带走。
打人民警非常后悔,事后发去了道歉短信
27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李某。他说,对打人的事情很后悔,也给老师发去了短信道歉。26日下午,李某在单位值班,孩子用妈妈的手机给他打了个电话。“孩子说自己被班上几位同学按在地上打,其中一位同学用扫把打他,还把他的手弄伤了,后来还是在场的其他家长用创可贴帮他包上。”李某说,孩子是在被打后,才用水壶盖进行反击的。
由于当时还在值班期间,李某给班主任郑老师打去电话,希望她能调查下,无论是谁的孩子犯错,都应该教育下。
“今天(27日)上午,郑老师打电话说了不小心弄伤孩子的情况,我就在补休时间去了学校。”李某说,到学校后,孩子一见到他就哭了,他发现孩子额头上有一处几厘米长的指甲印,已经涂抹了药水,“看到以后我就有点心疼,所以就有点性急了,打了老师以后我也特别后悔。”据了解,郑老师被打后出现了耳鸣、头晕等症状,随后被送往当地的医院,目前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李某今年51岁,他告诉记者,自己是40岁才有了儿子,所以孩子有事,他就特别心疼,“我平时和郑老师沟通也很好的,早上确实不应该,特别对不起她,我下午给老师发去短信道歉。”
打人交警被行拘6日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事发后,永嘉公安局立即组织纪检、上塘派出所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涉事民警李某采取了禁闭措施。同时,该局政委、分管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等人立即到学校向被殴打教师、教师家属及校方赔礼道歉。
昨天,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平安永嘉官方微信对此事作出回应:
2016年10月27日上午,我局交警大队民警李某在永嘉县城西小学校园内殴打该校教师郑某。事件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经查明,10月26日上午,李某的儿子在其就读的永嘉县城西小学与三名同学发生纠纷。10月27日上午,班主任郑某将发生纠纷的四名学生带至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其间,李某儿子的额头被郑某的指甲无意划伤。随后,郑某电话通知李某家人。李某在当日执勤任务结束后得知该情况,即赶到学校,发现其儿子额头有伤痕,情绪激动,踹了教师办公室门一脚,该校教师潘某发现后上前劝解。在潘某劝解过程中,郑某从教室出来到李某面前,李某即打了郑某一巴掌,后被劝离。
李某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局决定对其处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我局将深刻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 责任编辑: 杨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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