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女性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触犯了相应的法律。然而嫌疑人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伤及他人招人愤恨。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今日公布:2016年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曹某在深圳地铁列车上,对车厢里的多名女乘客,采取摸臀部的方式进行猥亵,后被附近乘客阻止。
之后,曹某跑回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在车上随意挥舞,将车上的两名乘客刺成轻微伤,并肆意殴打其他乘客。持刀伤人后,曹某又在地铁车厢内奔跑并对车内的乘客大声叫喊“有炸弹”,造成乘客恐慌,导致大批乘客在地铁坂田站停靠时下车逃避,致使坂田站秩序混乱。
曹某在准备乘机逃脱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
为什么不是“强制猥亵罪”?
据检察院介绍,虽然曹某对车厢里的多名女乘客采取摸屁股的方式进行猥亵,但是受害者要么躲开,要么大骂将其赶走,并没有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曹某也没有对受害者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它强制方法。
即便后来曹某有持刀伤人的行为,但是这时候其猥亵行为已经终止,伤害行为针对的不是被猥亵者,而是其他乘客。因此,曹某的猥亵行为,不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只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个什么鬼?
难不成曹某的行为刑法就不管了?
非也!因为《刑法》第293条,对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还规定了“寻衅滋事罪”。
需注意的是,所谓“随意”,其殴打、骚扰行为必须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如本案中曹某持小刀随意挥舞,将车上的两名乘客刺成轻微伤,并肆意殴打其他乘客,针对的就是车厢内不特定的乘客。如果曹某有着明确的殴打、伤害对象,涉嫌的罪名将不再是“寻衅滋事罪”,在造成轻伤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近期深圳地铁7号、9号线的开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坐地铁出行
一旦遇色狼,该如何防范?
作案地点:
在上下班等搭乘高峰期间,在固定狭小的空间内需要容纳下数量庞大的人流。这期间,空间内人员不可避免会发生身体接触。
作案手法:
1、用手触摸受害人敏感部位:犯案者伪装成普通乘客,不经意间靠近受害人。采取较为隐秘的方式,将手伸向受害人身体的敏感部位,擦碰或是揉捏。利用受害人害羞害怕心理,肆意而为。
2、用性器官摩擦受害人身体:犯案者在较为拥挤的空间内,利用环境借机靠近受害人。然后自己身体主动贴近,将性器官从裤缝中掏出后接触摩擦受害人身体,以达到自身目的。
一定要站出来
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第一招:冷冷目光
用带有威慑力的眼神与“猥琐男”对视。尽量往女性多的地方挤,同性相互依靠着绝对安全。
第二招:寻找依靠
向司机或其他人身边靠。色狼因为心虚,一般不会再追赶过来。如果追赶过来,被人发现端倪,他也无法得手。
第三招:疾声呼叫
遇“色狼”时大声喊“抓小偷”,他肯定反驳自己不是小偷,你就可以说“不偷东西,你怎么一直往我身上贴”,让“狼”无地自容。
第四招:细细鞋跟
遇“色狼”时用高跟鞋后跟踩他的脚,再说一声“对不起噢”。时尚凉鞋的细细鞋跟是对付在公交车上“揩油”者的最佳武器。
第五招:狠狠耳光
直接给“色狼”一耳光或踢他一脚,然后拨打110,让色狼得到应有的下场。
必须要说的是,
对待色狼一定要狠
千万别先输了气势!!!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女性乘客,平时在我们乘坐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