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消息,2016年10月27日中午,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有一男子在马路上拿着疑似砖块追砸运钞车,随后遭押运员开枪射击致死。押运员开枪是否合法、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的话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近日,央视记者也赶赴广东东莞,对此事展开调查。
监控视频:运钞车匀速通过 未现任何异常
记者在振荣南路附近的一家商铺中看到了这段视频,10月27日中午12时06分左右,运钞车匀速通过,并未发现有任何异常。运钞车前行一百多米后,停在十字路口等待红灯。那么,黄武林为什么追打押运车呢?
目击街坊:运钞车车当时经过刮了他一下,应该是蹭到他手臂了,伙子就过去准备拦车,但还没走到车头,车就直接开走了。
网传“碰擦”事件 未找到相关视频
而就在十分钟前,黄武林刚刚提着行李包通过此处,十字路口处的一家宾馆拍到了他的身影,此时黄武林也并没有异常。而从振荣南路中段的另外一家商铺监控中可以看到,此时的运钞车也在正常行驶,前后并没有看到黄武林的身影。也就是说,网传的“碰擦”事件很有可能就发生在这100多米的路段当中,但遗憾的是记者并没找到视频证实这一点。
目击者称等红灯时押运车遭打砸
据目击者说,原本在等红绿灯的押运车,突然遭遇了红衣男子的打砸,他手中持有疑似砖块的物体。
目击者:我出去时听到“砰”的一声,就看到他拿砖头砸那辆车,他就连续砸了几下,又跑上去踢了几脚,还不过瘾,跑上去又把后视镜给掰掉了,掰掉就扔在路上了。过了绿灯就押运车就开始往那边走,刚好过了红绿灯准备靠边上停车,但是男孩子又追过来了,追了后又砸他车。
押运车再次停车 男子继续追打 多名目击者讲述现场经过
此后押运车继续前行,在一段由目击者提供的视频当中,押运车前行至乌沙厂公交站附近后再一次停车,并打开双闪,此时,红衣男子并没有停下追打的脚步。
目击者 乔先生:上午大概11点到12点,我从华南路中间路口那儿变道,跟在运钞车后面,大概隔着三四辆车的距离。我下车想买包烟跑去对面。然后看到那小伙子把包丢了,拿着砖头去追运钞车。然后过一会儿,我看到他拿着砖拍车的时候,我走到对面路口买包烟。
根据行驶在押运车后的轿车内乘客的描述,红衣男子将包扔在路上后,在路边捡拾了砖块,追上押运车继续追打。
修车师傅:我看到的时候,他已经砸了十多秒钟,车一下就开跑了,他追着过去了。砸车时候也没说什么,就是用力在砸。
目击者乔先生:好像有仇一样的,就是那种状态。就是很愤怒的感觉,在追那个运钞车,不明白什么情况。
运钞车在经过几次停车又缓慢启动后,黄武林一直不停追打。目击者告诉记者,在这期间,车上的押运员始终没有下来。
目击者乔先生:然后过一会儿砖声不见了,砖声停了,大概两三秒吧,传来一声枪响。等我车回头人都已经倒了半空中了。就“啪碴”一下,就好象放了一个小鞭炮一样,人就倒在地上,倒在地上以后运钞车上面的保安就下来两个人,他们就报警了。
目击者李女士:听了“砰”的一声,然后我们就说肯定是车爆胎了,第一反应就是说,押运车怎么会爆胎呢?就跑过去看一下了,看一下子已经死掉了。
枪响之后,黄武林应声倒地,随后到场的120经过抢救无效,宣布其死亡。
为何追砸?死者亲属寻求真相
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也就是10月29日上午6点多,黄武林的亲属一行十几人来到了东莞,想要寻找黄武林的死亡真相。10月31日上午,黄武林的家属到达事发地点进行了短暂的悼念。黄武林的家属告诉记者,刚刚得知这件事时,全家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黄武林小叔:应该是28日下午,我哥哥听到这个信息后马上就打电话给我了,他就说乌沙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我侄子和人家打架被人家打死了,我哥不相信,他说我的儿子是很听话的,在家里从来没有和人家打架,为什么会被人家打死呢?他以为是诈骗,后来为了求证这个事情是不是事实,我就到处找熟人联系。结果求证就是说黄武林(音),当时我的脸都变了。
黄武林妹妹:当时是我爸爸通知我的,他说家里出事了,我说什么事?说哥哥在外面发生了事情,然后我就从上饶马上就赶回来了。我听到这个消息感觉有点接受不了。我看了这个视频之后,声音、背影什么的都像我哥哥,我当时都惊呆了。因为我哥哥平时是个比较懂事,比较理智的男孩。我就感觉很接受不了,怎么会出这种事情。
随后,全家人从江西上饶连夜赶往东莞。十二个小时车程后,于29日上午6点多到达长安镇。家属到达长安镇后,首先来到了事故发生的路段,短短600多米的路程,他们用了足足两小时,只希望还原事实真相。黄武林究竟为什么会追砸运钞车。
黄武林小叔:那天去现场在那里待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当时就是看到那边一滩血,血肯定是看不出来,一滩颜色的,那个血是洗不干净的,现在还是有颜色的样子。
家属告诉记者,10月29日下午,他们来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乌沙派出所询问情况。
记者:当时你们跟警察问了一些什么?
黄武林小叔:叫他给我们一个说法,要黄武林出事真实的事情经过。我们问他为什么会这样子,那个车子为什么要开的那么慢?好像是故意钓鱼、把我的侄子钓过去打死一样,那时候我们很悲愤。因为上午去看了现场,路是六道,一边三道,路宽很宽,下午大家都是悲愤的心情去的。
记者:那当时他怎么跟你们说的?
黄武林小叔:他当时是答不上来了,他说这个事情不是他们打的。
10月30日,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三天,黄武林的家属再次来到派出所,民警带他们来到了殡仪馆,见到了黄武林的遗体。
黄武林小叔:当时很震惊,他是裸体,那些衣服全都扒掉了,看到胸口、心脏上面一点,肺管中间这里有一个大洞,应该是两公分应该不止吧,一个很大的洞。
网传颈部受伤 实则伤在胸口
黄武林的小叔,亲眼看到了侄子的遗体,他告诉记者,黄武林的受伤部位在胸口,并不是网络上相传的颈部,尸检结果还在等待进一步的公布。
押运公司派来员工前来慰问 问及需求
确认了侄子遗体后,黄武林小叔以及家属们回到了住处,而押运公司派来的员工也在当晚来到他们入住的宾馆,派了两个代表,买了一些水果慰问了一下。
黄武林小叔:代表公司过来慰问一下,说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我们没有什么要求,我们就要还原真实的原貌,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黄武林的家属在来到东莞的这几天中,一直奔波在各方之间,希望能尽快还原事情的真相。
黄武林小叔:现在没有头绪,乱糟糟的,就想政府早一点还给我们一个公道、一个证据。我们的诉求就是我的侄子不能白死,杀人凶手该枪毙枪毙该判刑判刑。还有他们公司该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该负民事责任负民事责任,这个诉求也不高是吧?我们人也不能白白的去死。
生前曾在多地打工 育有一子
黄武林的家属还告诉记者,黄武林今年25岁,高中毕业。在来东莞之前,黄武林一直在各地打工。2014年,黄武林经过家里的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后来两人一起去上海打工,并育有一子。
事发前一天刚辞职 同事称其内向
记者走访得知,黄武林来到东莞后,在一家餐馆打工,工作了一个星期后,于10月26日辞去这份工作。27日事发当天,黄武林刚刚结算了工资。
餐厅老板:他结了工资、拿了衣服、交了所有东西,就走了。
为什么黄武林仅仅在这里工作了一星期就离职了呢?据餐厅老板说,黄武林平时很内向,不爱与人沟通。记者在同他的餐馆同事聊天时,同事也证实了这一点。
餐厅工作人员:他都不敢去服务客人,不敢去接触陌生人,他怎么不走呢,他不适合。
结算完工资后,黄武林的具体去向,餐厅的老板及同事也都表示并不清楚。
网络上引发哪些质疑 专家做解答
东莞市长安镇镇政府分别于27日和28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此事的公告,然而由于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因此网络上也引发了一些质疑。为什么押运车会让徒步的黄武林追赶打砸了600多米?押运员这样的处置是否符合规范?
记者经过多方走访,虽未获取到人车相遇时的视频,但多名目击人都说当时发生了碰擦。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首先一点就是说,双方发生交通事故,等待来处理,这个应该是一个正常过程,既然车辆回避,开车多次回避,应该说这个举止还是一个基本上正确的处置。
追打押运车 法律上如何判定?
专家表示,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应当是停车等待处理,交由交警部门来核定交通事故。然而在这个事件中,黄武林捡拾砖块追打押运车的情况又该如何判定?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路人率先拿石头打砸押运车,应该属于不法侵害,是一种攻击行为。如果后果不太严重的话,按治安处罚法毁坏财务或者是寻衅滋事。如果程度严重的话,也可能涉嫌犯罪。
遭遇四种情形 押运员可使用枪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当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遭到暴力劫持、以及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这四种情况时,可以使用枪支。
规定中还提到,这四种可以开枪情况的前提是:非开枪不能制止。那么,面对黄武林的追赶,押运车几次停车再缓慢启动,最终押运员将防暴枪上膛,对准了他。黄武林用石头打砸押运车车窗玻璃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的暴力犯罪行为”呢?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这可能涉及到主观一个判断问题,客观来讲这个攻击看起来比较猛烈的,拿着砖块砸的声音是非常响的;但是我觉得还没有到立即需要使用枪械的程度,应该说可以先开枪警告,警告不行的话,可以考虑打非要害的部位,使他暂时失去攻击能力。
押运公司为何撤回公告?
事件发生后,押运车所属的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也发布情况说明称,押运员在多次警告无效的危急下,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而骏安公司发布的这份公告不久后被撤回。
不停追打押运车 押运员应怎样做?
追砸运钞车,黄武林被押运员开枪击毙。那么在防弹玻璃发生碎裂的情况下,押运员的开枪时机又是否合乎规范呢?一位目击者对当时的情形进行了描述。
目击者:当时好大声,就像车胎爆了一样。
记者:开了几枪当时?
目击者:就一枪。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像这个案件的情况下,使用枪支打击要害部位,超过必要限度,有可能是认为是一种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所以在案件中该怎么定性,防卫过当之后,究竟适合使用哪种罪名更为合适,这个确实有待于以后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
那么,在黄武林不停追打押运车的情况下,押运员应当采取的行为是什么呢?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危险之下其实押运车完全有理由作出一个决断,赶快跑开,不应该跟他在那里继续纠缠等待处理。如果他认为押运目标受到了严重威胁,他正确的处置就不应该停留等待处理了,避免更大的损害发生,这样的处置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
押运人员如何使用枪支?条例有规定
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针对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第一个是保护目标遭到严重的威胁。第二个是所持枪支有被抢夺的威胁。第三个是本人人身有严重的威胁。在这三种情况之下,使用枪支。就目前客观情形来判断,事后来看应该说这三种威胁都不明晰,都没有达到那种严重到必须使用枪支的程度。
虽然经过多方的走访,但是还是有很多事实的关键点没有被调查清楚。比如碰擦事件的真实情况,运钞车为何会被多次徒步追赶上等等。目前 广东东莞警方已经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佰佰安全网也将继续关注。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