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陕西榆林市大河塔镇一村民家中被发现藏有34枚雷管。11月16日,榆林公安局榆阳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经调查,雷管系已故村民20多年前修房炸石后余留,其子无意间发现后主动向巡查民警反映并上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免于处罚。
公开报道显示,上月底,榆林市榆阳区开展危爆物品大排查,针对辖区内居民区、出租屋、出租厂房、各类废弃厂房、窑洞、彩钢房等可能私制、私存爆炸物品的区域、场所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现多处安全隐患。
另据榆阳公安分局官方微博通报显示,11月9日,榆阳公安分局麻黄梁派出所民警在大河塔镇排查走访时,某村村民贺某主动向民警反映在其已故父亲的房间中发现一些雷管。经核实,雷管共有34枚(纸质17枚,钢质17枚),为贺某的父亲在二十多年前修房子炸石头时余留,贺某无意中发现了家中的遗留雷管,在看到榆阳公安对危爆物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内容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反映并上缴。
通报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对贺某免除了处罚,目前雷管已被存放到安全区域等待销毁。
佰佰安全网法律常识解析:
非法储存爆炸物,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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