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家住玉溪大营街的任女士在接孩子下晚自习的路上被人绑架。被绑后,绑匪向任女士家人索要赎金1000万元。昨日上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审判庭上,3名80后嫌疑人被控绑架罪。
绑匪作案 依车型锁定绑架对象
5月的一天,在网上结识的王某昆、王某、韩某3人相约来到玉溪踩点。在大营街路边发现一辆云F牌照的豪车,之后又见一女子上车,3人便对其跟踪。
在掌握了女子(任某)的出行规律后,5月9日晚10点左右,当任某从朋友的店内出来,准备到学校接孩子放学,3人将其绑至租来的作案车辆内,用胶带将其束缚并套上头套后,朝昆明方向驶去。
“银行转账1000万,如现金支付就800万。”庭审中,参与绑架的王某说,将任某绑架后,3人让任某向其家属打电话说被绑消息,并要求支付赎金。
接到电话后,任某家属报了警,并分3次向绑匪指定账户中汇款140万元。收到赎金后,由身在广东的王某达在一赌博网站上帮其洗了钱,扣除手续费后,返回了100万元到王某昆的银行账户中。之后,王某昆和王某、韩某将这些钱分了。
警方抓捕 绑匪驾车逃窜致车祸
5月10日下午3点左右,3名绑匪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抓捕时,王某驾车加速逃窜。这一行为导致车辆撞上路边行道树翻车,韩某在事故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害者任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我们本来是计划绑架任某的孩子,但我担心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就和其他人商量着绑大人不绑小孩。”法庭上,王某昆为自己辩称,虽然自己实施了绑架,但绑架时也是有人情味的。
庭审中,王某昆、王某两人绑架是否情节较轻;王某达是否构成绑架罪成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任某向3人提出了赔偿其受伤所产生的医疗、伙食、护理等费用合计2万7千余元。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因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责任编辑: 廖谨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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