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今天中午发布通告,就日前未进行鉴定就通过网络公开拍卖玩具枪的做法进行道歉。
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今天中午发布通告,就日前未进行鉴定就通过网络公开拍卖玩具枪的做法进行道歉,并称经过鉴定,拍卖的玩具枪不能认定为枪支。
河南法院就拍卖玩具枪致歉:法官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
新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1月5日中午发布《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玩具枪的情况通报》。通报称,2016年12月21日,我院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某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拍卖,其中有15把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
但是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民质疑。
新县人民法院立即从网上撤回了该部分拍品,并将这些玩具枪送到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
通报显示,1月4日,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结论是:经检验,送检枪形物品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使用法庭科学枪口比动能测速仪法对其枪口比动能分别进行了测定,其枪口比动能均未达到1.8J/c㎡。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鉴定标准第三条规定,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
该法院称,“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进行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我院深表歉意!”。
据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河南信阳市新县法院先后三次在网上拍卖了29支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包括“反恐狙击枪”“神枪手模型枪”“穿越火线SVD模型枪”等。对此,新县法院一法官对媒体称称,这些都是小孩玩的塑料玩具枪,只是进行了价格鉴定,未鉴定“枪口比动能”。1月3日,该法院已将相关网拍信息删除。
此前,时评人陈广江曾发表评论指出,新县法院法官坦承,没考虑那么多,以前也卖过几把玩具枪,没出现问题。但问题是,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数人因买卖、持有可发射BB弹的玩具枪而获刑。远的不说,去年有人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定构成走私武器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最近,一位街头摆射击摊的天津老太太又因“非法持有枪支”获罪被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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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们司空见惯的玩具枪、仿真枪,究竟是不是法律所处罚的枪支,一再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这种情况下,法院网拍BB弹玩具枪,多多少少给人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荒诞感。”
( 责任编辑: 甘苦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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