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有市民反映杭州富阳区银湖街道北渠出现浑浊现象,怀疑有人偷倒建筑泥浆,导致水质受严重污染。富阳公安环食药大队调查后发现,不仅是银湖街道,该区的东洲、灵桥、大青等地相继被查出有人非法倾倒泥浆。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分工明确、具有完整产业链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团伙浮出水面。
团伙头目吴某,27岁,临安人。2016年6月至7月,吴某与朋友所在的某建筑公司签订合同,为杭州转塘某工地装运、处理建筑泥浆,承诺通过正规方式进行处理。然而,吴某为绕过正规审批手续和相应的处理费用,将泥浆处理工程以低价转包朋友阿福,从中获利。
阿福纠集一批工作人员,分别开展寻找泥浆倾倒地点、指挥车辆、记账、打扫倾倒场地、望风等非法行为,避开了城管部门视线,屡次将泥浆非法倾倒在320国道高桥段、洪庄、高尔夫路、舒姑垟地块等处。
警方掌握的证据显示,从2016年6月至嫌疑人被抓当日,吴某等人非法倾倒建筑泥浆有大槽罐车155车次左右,小自卸车150车次左右,共计1万多吨。其中,在银湖街道洪庄村、东洲街道码头地块的倾倒数量最多。
2016年12月8日,富阳警方从余杭区、西湖区、富阳区定点抓获嫌疑人11名,同月14日、20日,另外2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泥浆、渣土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富阳公安法制、治安等部门参考国内相关案例,认为嫌疑人吴某等人非法倾倒泥浆,数量较大,造成倾倒地附近涵管堵塞、庄稼损失、池塘淤泥堆积等,应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而经过证据搜集,警方对4个街道(乡、镇)9处遭非法倾倒泥浆地块的损失进行了价格鉴定,鉴定损失总价值35.7万元,远超《刑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元的立案标准。
1月13日,吴某等3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有9名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据悉,该案是浙江省公安机关首次以刑事手段打击非法倾倒建筑泥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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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廖谨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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